最近,连续有几个做盲盒直播的朋友找到我,神色都很焦虑。有的已经被公安机关定性为开设赌场罪,有的正被玩家不断举报,处在风口浪尖。其中一位,还涉及一个业内很有名的潮玩APP。他们最困惑的问题几乎一模一样:叶律师,我明明是真金白银发了货,也没找黄牛,更没有主动提供变现渠道,怎么就变成开设赌场了呢?
说实话,这种案子办多了,我也很感慨。很多当事人直到被传唤,都还觉得自己做的是正经电商生意。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公安机关的核心认定逻辑,不是看你有没有发货,而是看你的商业模式性质。如果你的直播玩法,比如一番赏、猜数字、比编号,让玩家花几十块、几百块,就有机会抽中市场价成千上万的所谓“大娃”、“隐藏款”,这种“以小博大”的高倍回报机制,就可能让交易性质发生根本改变。它不再是单纯的、期待获得使用价值的商品买卖,而是演变成了以偶然性决定财物流转的博彩行为。这就是法律上性质认定的关键转折点。
很多朋友会不理解,甚至觉得冤枉:玩家抽到好娃,是自己去二手平台转卖赚钱,我又没帮他,这怎么能算我提供变现?这个想法,在办案实践中很难被采纳。司法人员的逻辑是,只要这种高价值玩偶在二手市场上有稳定、便捷的变现通道,那么你设计“以小博大”玩法的同时,就等于默认并利用了这条通道。玩家的获利预期是真实且可实现的,这就构成了赌博要件中的“以财物作注”。
后果有多严重?我手头有个案子,直播间盲盒销售额累计有几百万元,实际发给玩家的货物价值三百多万。但在检察院起诉时,这几百万元的销售额,全部被认定为赌资。要明白这个认定的份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赌资达到一定数额就属于“情节严重”。一旦被认定,刑期起点就在五年以上。检察官的逻辑很直接:如果你的整个商业模式被判定为赌博,那么你卖出去的就不再是合法商品,而是赌博用具,销售收入自然就成了赌资。这个认定逻辑,是很多从业者最初完全想象不到的沉重一击。
结合我们团队近期收到的判决和了解到的情况,针对这类盲盒直播的查处力度确实在明显加大,跨省联动抓捕也已成为常态。这不再是某个地方的个别现象,而是一轮针对性的行业规范与清理。
如果你或身边的朋友仍在从事相关业务,我建议立刻冷静下来,做一次彻底的自查。重点看两个方面。第一,核心玩法是否建立在“以小博大”之上?是否通过设置极稀有的高价值标的,强烈刺激玩家的投机心理?第二,是否在事实上为这种博彩结果提供了变现便利?无论是官方回收、中介担保,还是默许甚至引导玩家进入特定二手群交易,都可能被认定为变现环节的一部分。
法律评价一个商业行为,看的是它的实质和整体效果,而不是表面的说辞。从前端的概率设置、宣传话术,到后端的价值实现通道,任何一个环节的“赌博”特征过于明显,都可能将整条业务线拖入风险。当下的环境,需要的是对商业模式的重新审视与合规调整,而不是心存侥幸的微调。发现问题,主动纠偏,是应对风险最务实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