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室里,有位朋友语气焦急。他帮人“跑关系”调动工作,收了笔钱,大部分转给了更上面的“能人”。如今事情没办成,对方要求退钱并威胁报警,说他诈骗。他觉得自己冤,只是中间帮个忙,辛苦费都没留多少,怎么就成了骗子?这种案子,我执业十八年,在杭州见过不少。很多人就是在“帮朋友忙”和“收钱办事”的模糊地带,一脚踏入了刑事风险的泥潭。
今天,我想通过这个典型案例,和你聊聊请托办事中,那几条不能踩的红线。
很多当事人一开始的心态和这位朋友一样:“我就是个牵线搭桥的,钱我又没全拿,怎么就犯罪了?”这里有个关键区别:你收钱时,是基于什么承诺?如果明知自己或你找的人根本没有办理某类事项(比如人事调动、工程承包)的职权或能力,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支付钱财,这就可能涉嫌诈骗。
就像这个案子,当事人B声称能找到人帮A调动工作,并以此收取了不菲的费用。无论他主观上是否真想骗钱,只要他客观上没有这个能力办成,又把钱收下了,法律风险就已经产生。A支付费用的目的非常明确——调动工作。一旦这个核心目的无法实现,而B又无法退款,矛盾激化就是大概率事件。
当事情陷入僵局,当事人常想的补救措施是“转型”。比如这个案子里,B曾和A协商,将所谓的“调动费用”转换成“项目咨询费”。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几乎是无效的。因为款项支付的初衷和背景无法改变,司法机关审查的是最初收钱时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事后试图变更名目,很难扭转案件的性质。
更麻烦的是证据。B把钱的大部分都给了上家C,但他们的交易可能很隐蔽,比如使用虚拟货币,不留痕迹。当A追责时,B根本无法有效证明“钱已给C”这个关键事实。在警方看来,这就是B独自收取了全部款项。证据链的断裂,会让B陷入极度被动的境地,所有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
那么,一旦面临这种局面,路在何方?从辩护实务看,路径非常窄,但并非没有。
首先,必须尽全力“咬出”上线。这不是教人推卸责任,而是厘清事实的关键。B需要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找到C,查清资金真实流向。如果能证明自己只是中间环节,且获利极少,那么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地位和作用会有所不同,这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其次,积极退赔,争取谅解。无论自己多委屈,要想降低风险,退钱是绕不开的一步。即便自己只能退一部分,也要拿出最大诚意,并与A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被害人的谅解书,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是至关重要的从宽情节。
最后,要有清醒认知。即便完成以上两步,风险也只是降低,而非消失。因为请托办事本身就可能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公安机关仍有追究的可能。是否立案,既看事实证据,也看情节与社会危害性。我能提醒的是,从一开始就应避免卷入此类“办事”漩涡,人情与法律的边界,远比我们想象的更清晰,也更脆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