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整理案卷时,我又想起去年办的一个案子。一位家属找到我,说他妹妹刚满17岁,在KTV做台球助教,前几天突然因为涉嫌敲诈勒索被带走,后来办了取保候审。妹妹吓坏了,说话都语无伦次,家属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事情听起来有些荒唐:妹妹认识一个爱吹牛的老板,老板喝多了总炫耀手机里有几百万,还给人看支付密码。结果,妹妹的几个朋友就动起了歪心思。
他们让妹妹把老板约到几十公里外的乡下,说是见面,实际上设了个局。老板一到,就被一群人控制住,索要钱财。根据警方后来的说法,这个过程中老板的肋骨都骨折了。我仔细问了家属,他妹妹到底知道多少?家属支支吾吾,最后承认,妹妹只负责把老板约出来,至于那些人具体要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候动手,她一概不知。她甚至不知道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警察找上门。
你看,很多类似的案子,都是从一次不经意的“牵线搭桥”开始的。一个爱炫耀的老板,一个心思简单的未成年人,一群想捞快钱的朋友,凑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刑事案件。今天,我就想借着这个案子,聊聊敲诈勒索罪里,像这位妹妹一样的“边缘角色”,路到底该怎么走。
那个老板大概没想到,自己在酒桌上的几句炫耀,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他可能觉得展示手机余额、甚至支付密码,是一种实力的象征,能换来别人的羡慕和恭维。但在别有用心的人眼里,这就成了明确的目标信号。
在刑事案件里,被害人的过错有时会成为影响量刑的情节。比如,如果被害人存在明显的挑衅、侮辱或者像本案中这样露富招摇的行为,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考虑。但请注意,这绝不意味着被害人“活该”,更不是为犯罪开脱的理由。它只是法官在最终裁量刑罚时,综合衡平各方因素的一个点。对于当事人来说,理解这一点很重要:我们不能把辩护的希望寄托在指责被害人身上,真正的重点在于厘清自己做了什么,以及法律上该如何评价。
这个案子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当老板被约到乡下,遭到捆绑和索财时,事情的性质可能已经超出了最初“吓唬一下搞点钱”的设想。暴力程度,是区分敲诈勒索和抢劫的一个重要界限。这也是我当时反复向家属询问“怎么绑的”、“老板伤情如何”的原因。如果暴力程度轻微,主要是以威胁恐吓为主,那偏向敲诈勒索;如果暴力程度升级,压制了对方反抗,那就可能往抢劫罪上靠了。罪名不同,量刑起点天差地别。当事人妹妹对后续的暴力完全不知情,这恰恰成了我们后续辩护的一个核心突破口。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我不知情”就等于“我没责任”。在法律上,特别是共同犯罪中,事情没这么简单。司法机关会审查,你的行为客观上是否为犯罪提供了帮助,以及你主观上对他人可能实施犯罪是否有概括的认知。
就像这个案子里的妹妹。她把一个爱炫耀、看起来有钱的老板,介绍给了另一群有明显不良意图的朋友。这个“介绍”行为本身,就建立了一种危险的连接。即使她不知道朋友们具体哪天动手、用什么方式、要多少钱,但当她明知这群人可能要对老板不利(比如教训一下或搞点钱),却仍然提供了关键的“约见”帮助时,她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可能被评价为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
但这恰恰也是辩护的空间所在。既然她只知“可能搞事”,而不知“具体如何搞事”,那么同伙后续实际实施的、超出她认知范围的更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使用可能导致重伤的暴力),理论上就不应该由她来承担全部罪责。在法庭上,这就可以成为辩护的重点:当事人主观上仅有敲诈勒索的犯意联络,客观上仅实施了牵线行为,对于后续转化为更严重的暴力犯罪不应负责,应在敲诈勒索的范围内追究其责任,且属于情节较轻的帮助犯。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刚满17岁、仅起到介绍作用、且案件最终属于“未遂”的当事人,最好的结果是什么?在我看来,在检察院阶段争取“不起诉”,是完全有现实可能性的。这不是盲目乐观,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组合拳。
第一,她是未成年人。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处理上远比成年人宽松。第二,她在共同犯罪中明显处于次要、辅助地位,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三,案件属于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把这三点叠加在一起,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认定就具备了扎实的基础。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就是把这些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和充分的沟通,清晰地呈现给检察官。同时,还要帮助当事人展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比如,我会建议家属让妹妹尽快找一份正当、稳定的工作,或者如果可能,回归校园继续学业。让检察官看到,这个孩子已经知错,并且正走在积极改正的路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当法律的天平上,从宽的情节足够多,加上当事人真诚悔改的姿态,争取到不起诉决定,让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画上句号,避免法院的审判和可能的刑罚记录,希望是很大的。
回过头看,这个案子的起因让人叹息。一场酒后的炫耀,一次不负责任的牵线,差点毁掉几个年轻人的未来。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一时糊涂或交友不慎而卷入刑案的年轻人。我想说的是,法律是严肃的,它评价你的行为,而非你全部的人生。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不幸身处类似的困境,慌乱和隐瞒解决不了问题。清晰地梳理事实,专业地分析利弊,积极地去争取每一个法定的从宽机会,才是走出困境最实在的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