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唤时,内心都会涌起强烈的恐慌。有人甚至觉得,只要被叫去问话,就意味着自己一定犯了事,最后必然会被定罪入狱。说实话,我在执业初期也曾遇到过这样的误解。后来随着办案经验增多,我发现事实完全不是这样。
对于办案人员而言,传唤只是侦查工作的一部分。案件如果立案,他们就要承担起整个侦查流程的责任,从准备讯问提纲到收集证据,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换句话说,传唤更多是为了了解情况,而不是直接认定犯罪。如果在这个环节中,当事人贸然承认所谓的“犯罪事实”,那后续的局面就会迅速变成被动。因为一旦有供述,后续环节(包括拘留、审查起诉)便会顺势展开。
所以,第一次被传唤并不是“判决的开始”,而是整个调查的起点。在这里,决定走向的关键,不在于侦查机关说了什么,而在于当事人怎么说、怎么记录。
在很多案件中,我发现笔录的重要性常常被忽视。一次谈话的细节、一句模糊的表述,都可能成为日后检察院审查的关键依据。侦查人员的工作节奏非常快,有时他们会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这意味着笔录的制作在高压状态下完成。当事人如果没有保持清醒,很可能被引导着说出不该说的话。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件,当事人在传唤过程中配合不当,几句解释性的话被记录成“供认”。后来,警方按照程序报捕,案件进入检察院。我们团队分析案卷后,发现证据链存在明显断点,于是向检察院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结果嫌疑人被释放,案件没有被正式起诉。那次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笔录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它可能决定一个人的自由。
因此,当事人在传唤中,一定要注意几点:实事求是,不扩张、不臆测、不随意承认。同时,要关注笔录是否准确反映自己的意思。有时,适当的沉默比仓促的解释更安全。
我记得几个月前,一个刑事案件的承办人和我交流,他说他们部门轮班制非常紧张,一旦接手案件,就是自己的责任,所以每个人都希望案子能够顺利推进。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工作上的压力”也是办案节奏快的原因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说,更要明确一点:任何供述都要经过慎重考虑。笔录上签字时,一定要确认内容真实、准确,不被引导、不被模糊。
在我的律所,我们常对新来的同事说:“传唤笔录是一个人第一次与刑事程序正面接触的地方,也是第一次需要守住底线的地方。”无论是律师、办案机关还是法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职责。当事人要做的,就是在规则之内,保护自己。
说到底,被传唤并不意味着“无法挽回”,真正决定走向的,是当事人是否能在那一刻保持冷静,掌握主动。守住底线,就是守住未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