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杭州拱墅事务所加班到很晚。案卷摊在桌上,我反复看着一段视频,心里说不出的复杂。这是我最近接手的一起案件,涉及的当事人,是一个刚刚从ICU走出来的小孩。能活下来,可以说是奇迹。
施暴者中,最大的17岁,其余的居然十岁不到。几岁的年纪,本该坐在课堂里,手里拿的是练习本,而他们却对另一个无辜孩子下手残忍。当受害人掉入水中拼命挣扎时,这些孩子不仅没伸手救援,反而笑着围观。要不是大人及时赶到,很可能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受伤”,而是“死亡”。
我确实见过人性的阴暗角落,但每次遇到未成年人作案,都让我重新审视一些问题——法律的保护边界在哪里?我们口中的“未成年人”,到底意味着什么?
很多家长说孩子“不懂事”,但在刑法的视野里,17岁已经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即便是更小的孩子,虽然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他们仍要面对行为的后果。法律之外,还有家庭、学校与社会的教育责任。这三者的缺位,往往比案件本身更让人后怕。
我记得前年也处理过一个类似案件,几个中学生把同班的孩子逼到精神崩溃。家长见我时,第一句话就是“他们还小”。当听到这句话时,我心里总会有些难受。年龄小,不代表可以无视善恶。
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确有保护制度,比如降低量刑,限制羁押,强调教育矫治。但这份保护是为了让孩子有改过的机会,而不是助长侥幸心理。说得直白点,未成年保护法是法律的温度,不是盾牌。
这些年来,我见过不少案件,孩子模仿网络暴力、挑战底线,以为只要没成年就能“全身而退”。这种想法恰恰是最危险的。法律不可能替一个长期不学习、不尊重生命的孩子兜底。更糟糕的是,受害人往往同样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创伤需要一生去修复。
说实话,每次看到家属在医院门口守着,我都很难完全冷静。他们的孩子可能再也笑不出来,而施暴者的小人生也会因一次冲动被彻底改变。一个轻率的决定,毁掉两个家庭。
这些案件让我越来越确定一点: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不是第一道防线,教育才是。家庭要有底线教育,学校要有界限教育,社会要有规则教育。不能把孩子完全交给网络和运气。
我们经常说“教孩子做人”,但真正的做人是要懂得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孩子之所以迷失,根本还是缺乏对“后果”的认知。当他们第一次推人、辱骂、欺负别人时,如果没人及时干预,下一次手就可能更狠。
所以,我更希望家长们从这类案件中看到警示:别让孩子在错误的氛围中长大。设定行为边界,帮他们理解什么是“违法”而不是仅仅“调皮”。这是一种爱的方式,也是一种责任。
看到当事人康复的消息,我确实松了口气,但心里仍放不下。希望有一天,大家讨论未成年人问题时,重点不只是处罚,更是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
一个生命被救起,是幸运;但一个社会的警觉被唤醒,才算改变的开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