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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隔空猥亵案件的三重警示

2026-03-07

未接触身体,也可能构成猥亵

前段时间,我在整理资料时注意到一个案例。一个成年人冒充游戏高手,在网络上结识了一名十岁女孩。起初是在游戏里分享攻略,渐渐却开始索要她的生活照,甚至诱骗孩子拍摄和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两人从未见面,却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了整个侵害过程。孩子的情绪异常后,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最初的难点就在于:没有身体接触,能否认定为猥亵儿童罪?传统理解中的“猥亵”,往往被认为必须存在肢体的接触,但从法律本质来看,它保护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只要行为人通过诱骗、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迫使儿童暴露隐私部位或做出隐私动作,就已构成对孩子的身心伤害。这种“隔空猥亵”,在法律评价上和现实接触造成的损害同样严重。这一认定,实际上打开了法律保护的屏障,让网络空间不再成为逃避责任的灰区。

判定关键:电子证据的保存

说实话,不少涉及网络行为的案件,难度不在定性,而在取证。聊天记录、图片、视频、转账数据——这些都是关键证据,却往往容易被删除、覆盖或丢失。我见过一些家长,一发现问题赶紧把聊天内容删掉,这在情感上可以理解,但在司法上却会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在这类案件中,电子数据的连贯性和合法性决定了定罪的走向。留存原始记录、通过录屏或公证平台固定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只要能够证明诱骗或胁迫的语言、时间线以及孩子被迫回应的过程,证据就能构成犯罪事实的核心链条。一旦孩子被迫回应、发送相关内容,法律上即认定犯罪既遂,哪怕行为人身处千里之外。这个认定原则,让网络侵害的追责有了实际抓手,也提醒每位家长——数据保存有时就是保护的第一步。

三道防线:认知、警觉与应对

我常说,在保护孩子的问题上,预防比追责更有价值。首先是认知防线——家长要让孩子知道,任何要求拍摄隐私部位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论以游戏奖励还是恐吓作为理由。用孩子听得懂的话提醒他们,这不是“调皮”,而是犯罪。

第二道防线,是观察孩子的状态。突然对使用手机表现出紧张或抗拒、情绪低落、不愿上学,这些都可能是遭遇侵害的信号。及时沟通,比事后追问更有效。

第三道防线,就是危机处理。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不要责怪孩子,也不要删除证据。要安抚情绪,同时录屏保存全部聊天内容,并立即报警,说明涉及网络猥亵的疑似情况。让孩子知道,他们没有错,错在那些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成年人。

作为一名从业十八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见过不少家长在事后哭泣,但也见过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主动学习防护。这类案件的判决意义,不仅在惩罚犯罪,更是对全社会发出的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侵害的行为无论发生在现实还是屏幕另一端,都逃不过法律的追究。真正的保护,是教孩子认识法律、理解边界,并让他们相信——法律的力量会站在他们这一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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