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告诉你:工程款迟迟未结,送钱就能解决吗?

2026-03-07

记得几个月前,一位当事人来到我办公室,满脸愁容地说:“叶律师,我三年前给项目领导送了几十万,现在他被抓了,我每天都睡不着。”
听到这句话,我大概能猜到事情的走向。工程款迟迟拿不到,为了让工人能按时回家过年,他选择了“走一步险棋”。但问题在于,这一步棋能不能被法律理解?

表面上是“无奈之举”,实质上却要看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

很多人在类似的情况下都会说,这不是贿赂,是被逼出来的。我理解这种心情,也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项目完工后,验收合格,但工程款半年都结不下来,工人的工资催得紧,公司账上空空,心里焦急。
就在这时,总有人暗示:“要不意思一下?”于是有些人开始犹豫,觉得只要自己没多拿钱,没多要合同,也没谋取额外好处,送点钱让工程顺利结算,总不至于算犯罪吧?
但从《刑法》的角度看,关键不在于“有没有送钱”,而在于“送钱之后有没有拿到不该拿到的东西”。如果款项本应合法结算,而你只是被动配合、没有争取额外利益,那法律确实有可能认定为不构成犯罪。可一旦有“送钱换审批”“送钱换加款”之类的情况,那性质就完全不同。

被动索贿与主动行贿的差别,是定性关键

这位当事人当时说,他并没有主动提出,而是对方或其他人暗示要“打个招呼”。这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关键。如果你能证明对方的行为属于“索贿”——即明确或隐含地提出不给钱就不办事,那你作为被动一方,就可能不构成行贿罪。
我记得那天和他谈了很久,我反复强调:“你要去找证据,不是空说。”包括合同的验收记录、款项拖延的过程、要求付款的往来信息、工人工资的支付凭证等,这些都能体现行为动机的真实背景。
事情的复杂就在这里。看似是一个不愿意违法的施工人,在困境中做了“不得不为”的选择,但要让这种选择被法律认可,必须靠证据说话,而不是靠感受。否则,再委屈,也很难说清。

走投无路并不意味着可以触碰底线

说实话,我非常理解那种焦虑——农民工要工资,公司要结算,过年在即,时间像刀子一样逼着你。但我也必须坦率地说,这种“临时送点钱好办事”的做法,几乎不会带来真正的解决。
在我的经验里,送出去的钱往往拿不回来,合同风险还会加重。更糟糕的是,一旦对方出事,赠与方也会被牵扯进去。我们看到的,不少案件最终都以“行贿罪”定性,即使动机是善意的,也难以免责。
正确的做法,还是要走法律途径。工程款拖延,可以通过起诉、申请支付令、甚至举报对方滥用职权来解决。相比送钱,这些方式虽然慢,但风险可控。法律不要求每个人都完美,但希望大家至少别选择“自己踩红线”。

对那位当事人来说,虽然现在钱可能追不回来,但如果证据能证明他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确实是对方索贿,那结果也未必悲观。关键是,这类案件需要冷静、客观、充分的证据支持,而不是情绪上的委屈。
我见过太多“为了工人”,也见过太多“想快点解决”,但要记住,法律不是看你多难,而是看你有没有越过那条线。

最后,我想说一句:面对困难,别让绝望取代理性。工程款拖欠,是现实问题;送钱解困,却可能成为新的麻烦。当事人要做的,是把“委屈”变成可以被法庭理解的证据,而不是故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