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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一次运输毒品案背后的13年逃亡与警示

2026-03-07

一场迟来的认罪

昨天下午,我在杭州的看守所会见了一位运输毒品案的当事人。几天后他将进行认罪认罚,我们提前沟通,是为了让他做好心理准备。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它的时间跨度,却足以让人唏嘘——这是一起发生在十多年前的老案子。当事人当年被取保侯审后逃走,一逃就是十几年,直到最近才被抓获。那一刻,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叶律师,这些年我每天都在担心。”

检方指控他涉及两起运输毒品的事实,一起大约三百余克,另一起约五百余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运输毒品五十克以上,就可能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这意味着,只要认定这两节事实成立,他面临的刑期将极为沉重。

不过,辩护的意义就在于此。经过我和同事仔细阅卷,我们发现其中一节指控证据明显不足——部分关键证人供述前后矛盾,且物流信息链条存在断裂。我们据理与检察官沟通,最终对方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仅认定第一节事实。这样一来,案件的量刑预期从原本的极刑区间,大幅下降到有期徒刑十五年左右。当事人在会见室里听到消息时,沉默了很久,只说了一句:“这下,总算能看到出路了。”

轻信他人,往往是毁灭的开端

说实话,我第一次听他叙述案情时,也觉得不可思议。他说自己当年是跟人从云南出发,被“朋友”带去境外办事,结果被要求运送一包东西回来。整件事他几乎没动脑子思考,就照做了——直到被查出那包“东西”是海洛因。

这样的故事,并非个案。这些年来,我见过不少类似情形。有人跑分,有人出借银行卡,有人“顺路”帮人带货。他们都说自己不知道在干违法的事,只是贪图一点报酬。但法律不问“知不知道”,关键看“是否构成明知或应当知道”。在运输毒品案件中,只要查明当事人主观上应当意识到风险,就足以定罪。这也是刑事辩护中最具争议、但也是最核心的部分。

一位老前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叶斌,不要轻易相信世上有无风险的利益。”办理这么多案件后,我愈发认同。那些看似轻松的钱、那些别人一再保证“没事”的差事,往往正是泥沼的开始。

法律的教训,应该早点听懂

从这位当事人身上,我看到的是一场漫长的后悔——十三年的逃亡,没有自由,没有家庭,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如果当年多问一句“那包货是什么”,结果或许完全不同。

案件最后的法律结论,也许算不上轻,但至少还留有希望。对他而言,这十五年不仅是刑期,更是一堂迟来的人生课。对我来说,每次走出看守所,心里都会想——要是社会上多一些法律意识,多一点警惕,也许就能少一个这样的故事。

所以,我想借这个案子提醒大家:别心存侥幸,别轻信“别人都在做”的说法。法律的底线,不容试探。见过的太多当事人,都是因为一时贪图“顺手的机会”,一失足便陷入深渊。而真正的自由,其实是建立在清醒选择上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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