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告诉你:刑事案件中,口供与认罪态度的关键作用

2026-03-06

去年,我遇到一位当事人张先生。他被带进派出所时,有人悄悄告诉他,家里已经“找好了关系”,只要按对方说的做一份笔录,很快就能出来。张先生信以为真,在笔录上承认了一些自己并没做过的事。结果呢?他没能走出那扇门,等来的是刑事拘留,之后是逮捕,取保候审的申请也屡屡被拒。这个案子后来到了我手上,我和团队花了很大力气去扭转局面。说真的,每次看到这种因为轻信而把自己“说进去”的案例,我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很多时候,当事人自己的一句话,可能就是决定案件走向的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那个岔路口。

那个要命的误会:为什么不能随便认?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一个误解,以为“先认了,事情就简单了,就能早点出来”。这可能是刑事案件中最危险的想法之一。我处理过不少案子,问题的起点恰恰就在这里。像张先生那样,以为认罪是“配合”,是“走流程”,结果却成了对自己最不利的铁证。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固定证据,而当事人的供述,无疑是证据链中核心的一环。一旦你作出了有罪供述,特别是详细承认了犯罪经过,再想推翻就会异常艰难。法律程序有它的严肃性,绝不是可以“讨价还价”或“迂回通关”的游戏。认罪,意味着你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在法律上予以确认,这会将你和犯罪行为牢牢绑定。

第一次,往往也是最重要的一次

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讯问,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个时候,当事人对事件的记忆最清晰,情绪也最波动,办案人员的问题往往也最直接。我的经验是,这个阶段的供述,会为整个案件的调查定下一个基调。如果你是清白的,那么从一开始就应当清晰、稳定地陈述事实,坚持无罪的立场。这不仅关乎事实,更关乎你后续的辩护空间。我经常对团队成员说,第一次笔录就像打地基,地基歪了,后面盖的房子再漂亮也危险。相反,如果确实实施了相关行为,那么认罪认罚的态度是从一开始就需要考虑的,但这必须在如实供述的基础上,并与专业律师充分沟通后审慎决定,绝不是稀里糊涂地“什么都认”。

自救,从守住自己的陈述开始

我常把刑事辩护比作一场需要多方配合的防守。而当事人自己,就是站在最前线的那位防守人。你的供述是否稳定、前后是否一致,直接关系到辩护的根基是否牢固。办案人员会多次讯问,如果今天的说法和昨天截然不同,明天的又推翻今天的,这样的反复不仅会让你自己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也会给律师后续的辩护工作带来巨大的障碍。律师的专业帮助当然至关重要,但律师无法替代你去回答问题。所以,最务实的做法是:在事实基础上,想清楚自己的立场。如果无罪,那就从一而终,无论面对几次讯问,核心事实的陈述必须坚如磐石。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律师创造辩护条件。先守住自己的阵地,外部的援助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说到底,面对刑事案件,恐慌和盲从是最大的敌人。我知道,在被询问时,当事人会感到巨大的压力,甚至听到各种似是而非的“建议”。但请记住,白纸黑字签下的名字,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在开口前,在落笔前,多一分清醒的思考,就多一分挽回的余地。你的每一次陈述,都是在为自己的命运辩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