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刚散场,客厅里支起牌桌,一句“来两圈热闹一下”,气氛就到位了。很多当事人后来告诉我,他们的案子,就是从这样一句轻松的提议开始的。过年亲友相聚,打打牌、搓搓麻将,本身不违法。但许多人的心态,会不知不觉地从“图个热闹”滑向“想赢点钱”。一旦滑过去了,性质可能就变了。
我见过太多类似的咨询。开头总是这样:几个人在家里打麻将,输赢不大,主要是为了娱乐。这种情况下,通常确实不会引起注意。因为法律要规制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
但问题的关键就在“目的”的转变上。几个迹象,很容易让娱乐变味。比如,出现了固定的“抽头”,也就是每局从赢家那里扣一点钱,当作组织者的“辛苦费”或“茶水费”。哪怕每晚看起来只有几百元,这个性质就不同了。当组织三人以上抽头累积达到几千元,或者整个牌局的赌资累计到了几万元,又或者参赌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就可能踩到刑事立案的红线。这不是危言耸听,每年春节后,我都确实会接触到因春节期间牌局而被刑事拘留的案子。
很多组织者觉得委屈:“我就是拉了个群,朋友们自己玩,我在群里抽点水,怎么就成了开设赌场?”说实话,这种误解很常见。从法律视角看,开设赌场并非一定要租个线下门面。只要提供了相对固定的赌博场所、赌具,并制定了抽头渔利的规则,这个“场所”可以是线下的一间房,也可以是一个线上微信群。
近年来,我们办理和分析的案例显示,一个很清晰的演变路径是:从朋友圈游戏开始,因为来钱快,规模逐渐扩大。微信群从一个变成多个,参赌人员从熟人发展到陌生人也加入,资金流水越来越大。这时,在公安机关看来,这就是一个经营行为了。他们不会因为是春节就网开一面,那些微信账单、转账记录和群聊记录,在侦查阶段会被查得一清二楚。翻看案卷时,那些记录往往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每年春节前后,我的咨询电话里总少不了这样的问题:“叶律师,我就是过年跟亲戚朋友打打牌,怎么就被抓了?”提问的人,语气里满是困惑和后悔。春节本是团聚放松的时刻,但往往也是法律风险意识最松懈的时候。大家普遍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就这几天,不会有事”。
我想说的是,热闹值得享受,但涉及金钱输赢的牌局,一定要万分谨慎。一旦有了营利的目的,无论是自己想赢钱,还是通过组织来抽水,面临的风险就完全不同了。我们都希望每个家庭能团团圆圆过年,别让几场牌局,给全家带来长时间的焦虑和困扰。如果真的遇到了问题,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理清行为性质,才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任的做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