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几个月前,一个当事人的家属来律所找我,杭州那天雨下得不大不小,空气里有股潮味。他们坐在我面前,讲起家里的一桩债务纠纷,说是因为做生意资金紧张,曾经向亲戚借过一笔不小的数目。结果,这笔钱在父母离婚时被卷进了财产争夺里,还牵出了所谓的“虚假诉讼”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在法律上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问题是,在离婚过程中,有些人会通过法庭诉讼来“刷”一笔共同债务,让另一方背更多的账。这就是虚假诉讼的常见模式——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欺骗法庭获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我见过的套路里,有的当事人找朋友制造一份借条,然后起诉自己配偶,借由判决书让对方背下债务。从刑事角度看,这种行为风险很高,一旦被认定为虚假诉讼,轻则案件被驳回,重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但并不是所有看起来配合的诉讼就是虚假诉讼。有些本来确实存在债务,只是债权人不愿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是通过他人代为出面,这在证据上就需要细细辨别。
在这个案例里,阿姨把债权转让给了三位朋友,由他们向母亲一方起诉,目的可能是为了避免触发税务风险。表面上看,这确实有“制造共同债务”的嫌疑,但从实质看,如果债务真实存在,这种安排就算出发点有利于一方,也未必完全构成虚假诉讼。
关键在证据——借款是否真实发生?资金流向是否明确?借条、流水能否匹配?这些都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我经常对当事人说,虚假诉讼的危险不在于“虚假”两个字,而是在于证据链一旦断裂,就容易被认定为有意欺骗法庭。
我见过一些婚姻家事案件,父母的资助购房被临时“改”成借款,以此分割房产或资产,这类证据在法庭上很难举证,原因就在于无法清楚界定是借还是赠。
在实务中,如果债务是实际存在的,应提前准备好完整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借条、对方确认的收款信息等,并在警察提审或法院审理时逐一说明。避免临时制造借条或证据,这样不仅难以经得起查证,还可能把民事纠纷推向刑事风险。
还有一点很重要——找律师一定要核实资质。别轻信所谓的“法律顾问”,尤其是无证人员,他们的建议未必考虑到法律底线。一旦走偏,损失的不仅是案件,更可能是自由。
归根结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虚假诉讼的界限,取决于债务的真实性和双方的意图。真实的债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但虚构出来的债权,一旦被查,会让案件陷入非常不利的局面。
离婚与结婚本质上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有爱才有基础。不要在关系破裂后用极端方式去争财产,这样不仅消耗了双方的感情,更可能触碰刑事法律的红线。在财产和债务问题上,理性应对才是最安全的路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