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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团队:传销案件中的市场人员,如何争取不起诉?

2026-02-21

最近,办公室里又来了几位咨询传销案件的朋友,神情里都带着相似的困惑和压力。聊下来发现,他们或者他们的家人,大多在涉案公司里担任的正是“市场”相关的职务。这让我想起很多相似的场景,在市场部门工作,往往最早进入办案机关的视线。

为什么市场人员总是最先被“盯上”?

前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总就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场负责人。公司出事后,他是第一批被传唤的。这并非偶然。在传销案件的侦查初期,与外界联系最频繁、痕迹最明显的,往往就是市场口的同事。他们需要推广项目、对接渠道、组织活动,这些行为会留下大量的沟通记录和资金流向线索。简单来说,办案机关顺着这些清晰的“藤”,很容易就摸到市场人员这个“瓜”。通过他们,再进一步去追溯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所以,市场岗位在案发时首当其冲,几乎是一种常态。很多当事人刚被带走时都想不通:“我只是个做市场的,怎么就成了主犯?”但问题是,法律上怎么看这个“做市场”的行为呢?

关键不在岗位名称,而在是否有“决定权”

这就引出了我们辩护工作中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市场人员是否必然被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答案是否定的。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关键尺度,并非你的名片上印着“市场总监”还是“经理”,而在于你是否对传销活动的实施、发展具有实质的决策和控制能力。

根据相关的法律意见,能被追责的组织领导者,通常是那些承担宣传、培训等关键职责,并对这些活动有决定权的人。什么是“决定权”?我打个比方,是你能决定向谁宣传、用什么话术宣传、培训什么内容来发展下线,还是仅仅在按照上级给你的固定脚本和材料,去执行一项被安排好的任务?这其中有天壤之别。

在我经手的案子里,有不少市场岗位的当事人,他们看似头衔光鲜,实则工作内容非常机械:每天在会员群里转发公司统一制作的话术,定期组织线上会议,但课件全是总部提供的,他们自己无权更改任何核心内容。他们的收入是固定工资,并不从发展的下线层级中抽取提成。从本质上讲,这更像是一份普通的劳务工作。他们的行为,对传销组织的建立和扩大并没有起到关键的、主导性的作用。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在辩护中会着力强调其工作的“从属性”和“执行性”,而非“决策性”,从而将其与真正的组织领导者区分开来。

即便是某些市场部门的骨干,如果其主观恶意不大,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也存在争取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的空间。所以,从基层市场专员到中层骨干,不被起诉的可能性是切实存在的。对于涉案的市场人员来说,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尽早由专业律师介入,梳理出对自己有利的细节:比如入职时间很短、没有实际发展下线、所有行为均受上级指挥、未参与利润分成等。把这些点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和辩护意见,全力向办案机关论证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这才是争取不起诉结果的务实路径。

说到底,法律审视的是行为背后的实质,而非表面的职务称谓。身陷此类漩涡时,恐慌无用,理清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才是第一步。这条路不容易,但通过专业的分析和扎实的证据准备,为那些本质上仅是“执行者”的市场人员争取一个不起诉的结果,是我们团队一直在做,也颇有心得的事情。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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