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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请托型诈骗罪的五个关键辩护要点

2026-02-16

在办公室里,我经常听到当事人或家属这样问:“叶律师,我们确实是收了钱帮人办事,只是事情没办成,怎么就成诈骗了呢?”这个问题背后,是请托型诈骗案件中最普遍也最让普通人困惑的认知误区。今天,我就结合十多年的办案经历,聊聊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究竟在哪里。

误区:没办成事,不等于诈骗

这就好比去医院看病,花了钱但病没治好,你不能直接说医生诈骗。法律上,认定请托型诈骗的关键,从来不是“事情办没办成”这个简单的结果。法院和检察官的眼睛,会更早地看向你收下那笔钱的那一刻,审视你的内心动机。同时,他们也会仔细追踪你收钱后的一系列行为。是把钱用于办事了,还是揣进了自己口袋挥霍?你承诺能办成事的底气,是真实的能力与人脉,还是一场精心编排的表演?没办成事,可能只是能力不足或运气不好;但一开始就没打算真办事,那就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了。那法律到底看什么?这就引出了辩护的第一个核心战场。

核心:动机与行为的双重审查

承接上面的问题,为这类案件辩护,我们就像在下一盘多维度的棋,需要从几个关键角度同时落子。根据我的经验,主要有五个审查维度,前两个关乎事前动机,后三个关乎事后行为。

第一,身份与能力是否虚构或夸大。这是指控的常见起点。当事人是否把自己包装成某个系统的“内部人员”?是否夸大了自己所谓的关系和“成功案例”?在法庭上,这些都需要扎实的证据去对质。比如,当事人是否真的在那个单位工作过?他口中的“关系人”能否被具体核实?所谓的“成功案例”是否有据可查?如果这些基础都像沙子一样松散,指控的大厦就很容易被筑起。因此,辩护时必须死死扣住证据,质疑这些“人设”的真实性。

第二,委托事项本身是否合法。这一点容易被忽略,却至关重要。如果请托的事情本身,就是希望通过贿赂、违规操作等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那么这种委托关系的基础就不受法律保护。它直接影响着行为性质的认定,有时甚至会让辩护陷入被动。

第三,收钱后是否有真实的办事行为。即使最终事情黄了,但只要能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实努力去办了,这就是强有力的抗辩理由。微信聊天里反复的沟通进度、通话记录、为了办事而产生的交通票据、甚至向第三方咨询的记录,这些都能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正在办事”的证据链。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虽然没能把事情办成,但我们整理出了数百页的沟通记录和差旅凭证,最终说服了检察官。

第四,钱款的真实去向。这是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黄金标准。如果钱一到账,转眼就进了赌场,或者用于购买奢侈品等毫无关联的个人挥霍,那“借钱办事”的说法就很难站住脚。反之,如果资金流向清晰,大部分用于请客、送礼、交通等与办事逻辑相符的支出,哪怕账目粗糙,也能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提供支撑。这需要律师像会计一样,对每一笔流水进行细致的梳理和解释。

第五,事后的还款意愿与行动。事情没办成,怎么办?积极退款和消极逃避,在法律评价上有天壤之别。这里要注意时间点:是在对方察觉不对劲报案前主动退,还是在案发后被动作出退款?前者往往能直接体现悔意和弥补的诚意,是争取从宽处理甚至不起诉的重要砝码。

给当事人的几点实在话

说了这么多法律层面的辨析,最后我想对可能面临类似情况的朋友说几句心里话。首先,别轻信那些打包票的“关系”,很多悲剧都始于对“人脉”的不切实际幻想。其次,如果真的陷入了纠纷,务必保存好所有沟通和转账记录,这些是还原事实的生命线。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如果事态已经发展到刑事阶段,专业的事一定要交给专业的人。律师的价值,就在于能精准地找到我刚才提到的那些辩点,把模糊的“感觉”变成清晰的“证据”和“法律意见”,在复杂的局面中为你寻找最优的路径。

刑事辩护是细致的艺术,尤其在请托型诈骗案件中,它考验的是对人心、证据和法律交织点的深刻理解。每一点看似微小的细节,都可能成为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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