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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诈骗罪中普通员工如何争取从宽处理

2026-02-16

上周在某地看守所会见,一位当事人反复问我一个问题:“叶律师,我只是个打工的,公司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怎么也算犯罪呢?” 他是某公司的销售经理,公司因涉嫌诈骗,整个管理层都被抓了。说实话,这种困惑我见过太多。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刑事拘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恰恰是团伙性、公司化诈骗案件中最让人无奈,也最需要警惕的一点:法律上,只要你在组织中担任了一定的职务,并实际参与了某个业务环节,就有可能被推定为共犯。这种推定,有时不完全依赖于你个人是否明确知道“这就是诈骗”。这意味着,即使大部分员工可能只是按部就班完成KPI,法律的风险已经悄然降临。

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被抓就毫无希望。法律是严谨的,推定也并非铁板一块,它留下了辩护的空间。就像我遇到的这位李经理,经过深入沟通和阅卷分析,我们发现他的情况确有特殊性。他是后期才入职的,没有参与早期犯罪模式的设计与搭建;他的收入来源于销售提成,而非公司的股权或利润分红。最关键的是,他本人和家属的悔罪态度非常积极,愿意尽全力退还所有涉案的提成。这些点,都成了我们为他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

“打工的,怎么也算犯罪?”

很多当事人和李经理一样,觉得委屈。他们认为自己只是庞大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上级指东就不敢往西,拿一份固定的工资或提成,何罪之有?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法律对“明知”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有组织、有规模的诈骗活动,办案机关往往会结合当事人的岗位职责、从业经验、公司的异常运营模式(比如话术培训、伪造材料)以及获得的异常高额回报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其是否“应当知道”自己在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也就是说,你的职位、你的行为、你获得的利益,本身就可能成为推断你主观认知的线索。这并非主观臆断,而是基于常理和证据的逻辑推导。

所以,当家属听到当事人说“我只是个打工的”时,先别急着下结论。这句话背后,需要律师去深挖:他具体打的是什么工?这个“工”的运作模式正常吗?他对公司业务的异常之处,究竟是真不知情,还是选择了视而不见?弄明白这些,才是辩护的起点。

突破口在哪里?

这个空间,正是我们工作的重点。面对公司化诈骗案件,辩护的核心策略从来不是简单地否认“不知情”,而是要精确地定位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坐标,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法律评价。
通常,我们会从三个维度来构建辩护思路:
第一,是层级与作用。当事人是核心决策层、中层管理人员,还是基层业务员?他是否对犯罪模式有贡献,还是仅仅被动执行?像李经理,虽然是经理头衔,但属于后期加入且未参与架构设计,这就能将其作用与公司创始人、模式设计者显著区分开。
第二,是涉案金额与获利情况。他的业绩是个人独立完成,还是团队业绩?他的收入是相对固定的提成,还是参与了非法利润的分红?仅仅获取劳动报酬性质的提成,与直接瓜分诈骗赃款,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评价上是不同的。
第三,也是当前司法政策非常看重的一点,就是退赃退赔与认罪悔罪态度。是否愿意主动、彻底地退还违法所得,是衡量当事人人身危险性和悔罪表现的关键指标。经济类犯罪中,积极退赃往往能为争取不起诉、缓刑或从轻处罚创造至关重要的条件。
把这几个维度的工作做实,辩护的方向就会清晰起来。目标可能不是绝对的无罪,而是争取认定为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从而导向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已经是天壤之别。

团队性案件虽然复杂,但并非铁板一块。法律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也为真心悔过、作用较小的人留下了出路。如果你的家人也身处类似的困境,请记住,慌乱解决不了问题。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梳理清楚他在案件中的具体角色、行为和情节,积极配合退赃,这些扎实的前期工作,往往能为他赢得最关键的处理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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