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性侵案件的讨论里,总绕不开一个话题:要不要开发一个“性同意”APP?想法听起来很直接,双方在发生关系前,在APP上点个“同意”,留下电子证据,似乎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他说她没说”的罗生门。作为在杭州处理过不少性侵类案件的律师,我理解大家寻求确定性证据的迫切,但现实往往比技术构想复杂得多。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想,有个APP记录下“同意”的瞬间,不就有铁证了吗?这个想法,把问题想简单了。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在压力下,被迫在微信上回复了“好的”,事后却被对方当作同意的证据。法庭上,我们花了很大力气去证明,那个“好的”是在恐惧和胁迫下发出的,并非其真实意愿。
法律上认定的“同意”,核心在于“自愿”,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状态。一个APP上的点击动作,就像微信里的一个“好”字,它只是一个行为痕迹。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恰恰在于如何穿透这个行为痕迹,去判断行为发生时当事人的真实心理:是心甘情愿,还是半推半就?是出于爱意,还是源于恐惧、胁迫或误解?技术可以记录动作,但至今无法精准记录和证明人心。如果认为有了APP点击记录就等于万事大吉,那可能会在法庭上陷入更大的被动。
刚才说到,APP记录的可能只是一个有争议的痕迹。但更让我担心的,是它可能打开的另一个“潘多拉魔盒”——隐私风险。有朋友觉得,恋人之间用用没关系。但问题恰恰在于,关系是会变化的。今天亲密无间,明天可能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
试想,一个存储了大量用户敏感同意记录的中心化数据库,一旦发生泄露、被黑客攻击或被内部人员滥用,后果不堪设想。这些数据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工具,也可能在分手纠纷中被恶意公开,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这种伤害往往是社会性和毁灭性的。我们追求证据的确定性,绝不能以牺牲公民更基本的隐私安全为代价。在办案中,我见过太多因为一段录音、几张照片泄露而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的案例,那种无力感,是任何技术便利都无法弥补的。
那么,没有这种APP,性侵案件就没办法办了吗?当然不是。实际上,在当前的技术环境下,如果双方确实想留下自愿的痕迹,方法有很多。比如,在清晰、自愿且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录制一段表明意愿的语音或视频;或者在微信聊天中,进行明确无误的、上下文连贯的意愿交流。这些都可能成为辅助证据。
但我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未来的APP记录,还是现在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在法庭上都只是证据链条中的一环。它们不会自动成为“铁证”。法官和律师会综合审查这些证据的生成环境、背景、双方关系、前后言行等所有细节,去判断“同意”的真实性与自愿性。司法的智慧在于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判断与心证,而不是对某个孤立技术节点的盲目采信。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一款APP上,可能反而会让我们忽视了对沟通、尊重和边界这些本质问题的关注。
技术可以成为辅助工具,但永远无法替代法律对人性的复杂审视,也无法替代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与沟通。在性侵案件的辩护与研究中,我们始终要回归证据规则和法理本身,在保护当事人权益与维护司法公正之间,找到那个谨慎而平衡的支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