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接到一个来自外省某市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张先生从事通讯设备配件的回收和转卖,有时候会对产品进行拆解、清洁甚至更换零部件,让它看起来更整洁。原本只是一个小本经营的维修翻新业务,却因为一次交易,张先生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立案。
很多人会纳闷:明明是二手货,为什么会变成刑事案件?在我十八年的辩护经验里,这类困惑并不少见。案件的关键点往往不在于“二手”本身,而在于翻新后的销售方式——是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是二手翻新,还是让人误以为是全新、原厂出品。
说实话,我第一次处理这种二手翻新涉及刑事的案子时,也反复查阅案卷,对比历年的裁判案例,才逐渐总结出其中的风险边界。
我国商标法有一个重要原则——商标权用尽原则。简单来说,当商标权人把商品首次合法销售出去后,对该商品的商标权保护在这个商品上就“用尽”了。无论是奢侈手袋、电子配件或服饰,如果买到的是正版商品,进行二手转卖、即使带着原有商标,一般也不构成侵权,更谈不上违法。
但边界就在于,如果你在二手出售前改变了商品的状态,让它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是“新品”,就有可能被坐实为假冒注册商标——因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商业信誉和市场利益。
我见过一些人在闲鱼、转转等平台转卖二手商品时,只标一个“成色很新”,没有刻意冒充新品,也不会有大问题。但如果在翻新过程中更换了外壳、标牌或包装,却依然用原品牌的全新形象推出,就可能触碰刑事风险。
回到张先生这个案子,我们认为他的行为不应落入刑法的打击范围。理由有两点:第一,他虽然翻新了设备,但并未以新品形式进行售卖,而是以正常的二手交易价格和说明进行销售;第二,翻新的设备功能正常,消费者也没有因为购买而遭受损失。
综合我的经验,这类案件如果能证明销售环节中已有明确的二手告知,并且商品质量不影响正常使用,法院在审理时是有可能认定不构成犯罪的。这也提醒从事二手交易的商家——翻新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有没有让市场和消费者误认你在卖“全新原厂”。
说到底,刑事辩护的目标不仅是解决眼前的案件,还要让更多人避免重蹈覆辙。二手市场很活跃,但法律边界必须清楚,踩在正确的一侧才能安全经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