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一位宁波的朋友急匆匆找到我。他家里有人因为打德州扑克被带走了,人进了看守所,一家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电话里,他反复问的就两件事:“叶律师,人能先保出来吗?”“这个事,最后到底会怎么判?”
说实话,最近从宁波过来的类似咨询不少。很多家属一开始都懵,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一场朋友间的牌局,怎么突然就和“犯罪”沾上边了?今天,我就结合我们团队最近在宁波跟进的一些情况,和大家聊聊这件事。
首先要明确一点,德州扑克作为一种扑克游戏本身,并不被法律所禁止。几个朋友自己约着玩,不带任何利益输赢,通常没什么问题。问题的关键,往往出在“组织者”和“游戏规则”上。
很多被调查的所谓“俱乐部”或“棋牌室”,都是以“娱乐社交”为名。他们可能不直接收门票,但却设计了其他盈利环节。最常见的就是“抽水”——从每一局的彩池里按比例抽取一部分作为服务费;或者是“积分兑换”,玩家用赢来的积分可以换取烟酒、购物卡甚至现金。一旦有了“抽水”和“兑换”这两个动作,整个活动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在办案机关看来,这已经形成了一个有组织、有抽头渔利性质的经营场所。它提供的不是免费的娱乐空间,而是一种赌博服务。这时候,无论这个场所有没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只要存在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行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开设赌场”。我见过不少当事人,直到被传唤时还觉得委屈,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一个打牌的场地,收点“辛苦钱”而已。但法律上的认定,恰恰就落在这点“辛苦钱”上。
如果家人真的因为这种情况被刑事拘留,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家属这时最需要的是冷静,然后有步骤地应对。
第一步,别想着“找关系”,那基本是条死胡同。现在司法程序非常规范,真正有用的,是尽快委托专业、靠谱的刑事律师介入。律师能做的不只是去看守所会见,传递几句家里的问候。更重要的是,律师能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定性、涉案的金额、当事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组织者、管理者,还是普通的参与者?这些细节,直接决定了案件未来的走向。
第二步,就是积极配合,争取最好的结果。像我们团队最近在宁波处理的一起案件,俱乐部运营时间不长,总的资金流水也不算特别大。我们在会见当事人,并与检察院沟通后,工作的重点就是努力将案件的定性,从刑罚较重的“开设赌场罪”,往“赌博罪”上靠。同时,指导家属积极配合退赃,让当事人深刻认识错误。当这些工作做到位,展现出足够的悔罪态度和弥补行动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才可能综合考虑,给出不起诉或者建议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
这里有个关键点: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主犯或核心人员,那律师介入的时机就更要早。因为要想从“主犯”变为“从犯”,需要在案件侦查初期,就从运营模式、分工、获利情况等角度,找到有力的辩点。如果等到案件都移送法院了再想调整,难度会大很多。
说到底,法律的红线一直都很清晰。过去监管环境或许相对宽松,让一些人产生了侥幸心理。但如今,对于这类变相经营的赌博场所,打击力度是实实在在的。游戏就是游戏,一旦掺进了经营和盈利的目的,性质就截然不同了。
我理解每一位家属的焦虑和担忧。事情发生了,逃避和抱怨都没用。唯一正确的路,就是正视问题,用专业、合法的方式去应对。只要方向对了,很多案件都有争取从宽处理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