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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诈骗罪“无罪”与“十年以上”的背后逻辑

2026-02-02

记得几个月前,杭州下着小雨,一位张女士匆匆推开事务所的门。她的家人因涉嫌诈骗被刑拘,涉案金额听说不算小。她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这案子到底是无罪的机会大,还是要判好多年?”

诈骗罪判决的极端化特点

从我十八年的执业经验看,诈骗案件的判决确实带有一定的极端性。一类情况是最终认定并不构成犯罪,甚至被不起诉或无罪释放;另一类则是进入刑事程序,一旦数额达到较高标准(比如很多地方的规定在几十万以上),有可能直接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

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原因在于诈骗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公众情绪。办案机关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很少会主动释放涉及该类案件的嫌疑人,尤其是在没有退还赃款、没有满足取保条件的情况下。这其中还有一个很现实的考量——对被害人的交代。如果无法有效化解矛盾,案件就会顺着刑事程序走下去。

反之,如果嫌疑人的行为更接近民事纠纷,比如纯粹的合同履行不当,通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这时刑事风险大幅减少。但一旦跨过构成犯罪的门槛,数额和情节会让量刑迅速“跳档”,很难出现缓刑或短刑的中间段。

主观故意是判定的关键

很多人忽视了主观故意在诈骗罪成立中的分量,这也是误判的高发区。比如,一个企业主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债务,被债权人指控明知无力还款却仍然借款。如果借款人当时确实打算用资金维持业务运转,用于正常开支、支付员工工资等,后续因疫情或经济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这种情况很难推断其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但如果资金一到手就被挥霍、赌博或用于违法用途,那主观故意就很容易被认定。而在实践中,不少办案人员会简单化处理,“没还钱”直接就推导成“诈骗”,这就是我在办理案件时最警惕的地方。

还有一个情况让我印象很深——公司集体被查,一些刚入职没多久的基层员工,对公司细节并不了解。在警方问话时,他们一旦承认觉得“运作很异常”,后续记录可能就会出现认定诈骗的表述。这种诱导式供述,让他们陷入很被动的局面,翻盘难度极大。

黄金37天与家属的应对策略

遇到家人因涉嫌诈骗被刑拘,前37天非常关键。如果此阶段能够证明不构成犯罪,或退还款项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介入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很多时候,一旦取保成功,检察机关也会倾向于认为案件不成立,后续可能直接终止侦查。取保候审期满一年,案件也会正式撤销。

但如果被批准逮捕,案件便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时应当抓紧聘请律师阅卷,仔细核查证据,尤其是针对“主观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的材料。如果证据不足,可以向检察官申请补充调查。经历两次退查仍无法确认主观故意的,检察官有可能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对家属来说,除了法律动作,还要现实判断。如果金额不大且案件性质不清晰,适度的退赔和谅解有时能创造转机。但如果金额巨大,取保难度会显著增加,需要律师帮助寻找到其他切入点。

总之,诈骗罪的辩护并非单纯的法律条文比对,而是结合事实、动机、用途等全方位分析。理解极端化的判决区间,抓住黄金时间节点,才是把握主动的关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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