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接到一个电话,声音很焦急。对方是一家贷款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说公司几个骨干员工被公安机关带走了,理由是涉嫌骗贷。他反复跟我说:“叶律师,我们就是帮客户整理资料、对接银行,客户拿去做什么,我们真不知道啊。” 这个说法,我在办案中听过太多遍了。
很多从业者会想,我的工作就是信息中介,帮客户跑跑腿、填填表,从银行贷出来的钱,我一分没拿,后续更没参与任何使用,这怎么能算犯罪呢?这个想法很普遍,也是很多中介人员在接受调查时第一个蹦出来的辩解。从朴素的情感上看,似乎有道理。但刑事法律判断一个人的行为,往往不是看你“做了什么”,更要看你“应该知道什么”。
这就好比,你明知道一个人连自行车都不会骑,却帮他租了一辆大货车,还教他如何点火启动。后续他撞了人,你说你只是提供了租车信息,没教他开车,所以没责任。这说得通吗?法律会审查,以你的常识和经验,是否应当预见到巨大的风险。贷款中介行业也是如此,你的“不知情”辩解,在法律面前并非一张万能通行证。
在法律语境里,特别是诈骗类犯罪中,“明知”不等于“确知”。它不是要求办案人员拿到你承认“我知道这是骗贷”的录音录像。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客观证据来推定你“应当知道”,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推定的明知”。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被推定“应当知道”呢?这往往基于你的专业角色和一系列反常迹象。比如,你作为从业数年的“老手”,对银行贷款的基本风控逻辑心知肚明。但你协助的客户,明明资质极差,无稳定工作、无资产、征信还有问题,却能在你的“包装”下,短时间内从多家银行贷出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款项。这种明显违背常理和行业规律的操作,你一句“我不知道他要骗贷”,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公安机关和检察官不是只听你说,他们会像拼图一样,把客观证据拼凑起来看:客户的异常资质、你提供的“包装”服务、短时间内成功的高额贷款、你收取的不菲中介费……这些碎片组合在一起,指向的结论很可能就是——你心知肚明,或者至少是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我经常跟团队成员说,办这类案子,要站在办案人员的角度想问题。他们接到银行报案,发现了一批虚假贷款,首先要追溯源头:材料是谁做的?流程是谁推动的?找到中介公司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时候,你的口头辩解“我不知道”是苍白的。
办案人员会调查你的公司经营记录、与客户的聊天记录、成功的案例数据。他们会问:你们公司培训时,有没有讲过风控?你经手过的正常客户是什么条件?为什么这个客户条件这么差,你们还接,还做成了?你们收费比例和正常业务相比有没有异常?
这一连串问题,都是在构建“推定明知”的证据链。一旦证据链形成,表明你基于职业经验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猫腻,那么刑事责任的风险就实实在在地降临了。那时再想找律师,工作的重点就已经从“如何辩解不知情”,转向了“如何在证据框架下争取最有利的结果”,比如看是否构成从犯、有无自首立功、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
所以,对于贷款中介行业的朋友,我的建议是:敬畏风险,合规经营。不要以为仅仅提供信息就绝对安全。当一笔业务看起来“太好做”,客户资质与贷款金额严重不匹配时,那可能就是法律风险亮起的红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厘清业务边界,远比事后补救要明智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