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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申请回避的时机与实战经验

2026-01-26

那次庭审我印象很深。同事在外地办一个无罪辩护的案子,庭上气氛很僵。法官对律师提交的调取新证据申请置之不理,对证人出庭的请求也直接拒绝。庭前会议形同虚设,到了庭审现场,同事发言多次被打断。最终,他当庭提出了一个让全场都愣了一下的请求:申请法官回避。

回避,不止于“关系”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有个误解,以为只有办案人员是对方亲戚,或者你请他们吃过饭、送过礼,才能申请回避。这其实把回避制度想窄了。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除了明确的利害关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兜底条款: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什么叫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我那位同事的遭遇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当法官对辩方提出的合理申请一概不理,拒绝沟通,甚至屡次打断辩护发言时,这本身就可能构成了对公正审判的妨碍。道理很简单,如果裁判者连听都不愿意听完,他的中立性就值得怀疑了。

什么时候,该考虑申请回避?

但这只是理论,实践中我们如何判断呢?说实话,这很考验律师的经验和直觉。根据我们团队的经验,当出现以下几种迹象时,你就需要警惕,并严肃考虑回避的可能性。

第一,是办案人员表现出明显的偏颇。比如,对当事人或律师的正当诉求,无论书面还是口头,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或者像前面说的,在庭审中频繁、无理地打断辩护,只采信一方观点。

第二,是对案件关键证据的处理态度。如果存在显而易见的、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公安机关没查,检察院也不调,律师依法申请调取或重新鉴定,法官却毫无理由地拒绝,这就可能让公正的天平发生倾斜。

第三,是沟通渠道的彻底关闭。办案变成了机械流程,没有任何说理和协商空间。甚至,因为律师提出了投诉或控告,双方形成了某种“对立”关系,这时再由同一位法官审理,其客观性难免会受到质疑。

如何提出,才是有效的申请?

想到了要申请,那具体该怎么操作呢?程序问题,一步都不能错。

首先,申请要正式提出。在法庭上,就像我同事做的那样,明确向法庭陈述理由,指出法官的哪些行为可能影响了公正审理,而不仅仅是说法官“不公平”这种情绪化表达。

其次,要知道向谁申请。如果申请审判长回避,一般由法院院长决定。如果院长自己就是审判长,那就需要由审判委员会来决定。提出申请后,案件通常会休庭,等待决定。

最后,要有心理准备。申请不一定都会被支持。如果当庭被驳回,法律还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复议一次的权利。这是一个重要的程序救济途径。

我想特别提醒的是,提出回避申请,不是在“赌气”或“挑事”。它是一种严肃的程序权利,目的是为了排除不公正因素,确保审判能在中立的前提下进行。尤其在那些我们坚持做无罪辩护的重大、复杂案件中,程序上的任何瑕疵都可能直接影响到实体结果。如果办案过程已经出现了难以弥合的信任裂痕,那么依法、冷静、坚定地运用回避制度,有时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重程序盾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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