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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叶斌:二审阶段如何争取开庭审理

2026-01-23

一审之后,二审真的还有机会吗?

记得几个月前,杭州下着小雨,一位王女士冒雨来律所找我。她的家人刚被一审判决有罪,心里很不甘,一开口就问:“叶律师,二审能不能翻盘?”这是我经常听到的问题。很多家属在这个阶段的心理状态几乎一样——明明觉得案件还有疑点,却发现二审似乎只是走个程序,很快就以书面审理结束。法官看看材料,拿出裁定书,维持原判,一切戛然而止。

从程序上看,我国的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两次审理,若无重大错误或新的事实出现,基本就定局了。所谓再审,其实是审判监督程序,目的是纠错,不是重复审。只有确实发现判决存在错误,才可能启动。而这种机会极其少。申诉多年没结果的情况,太常见了。

所以我常说,二审不是简单的“再来一次”。它更像是高考复读,要想超过上一次成绩,不仅得重新复习,还要比第一次更努力。这里的关键就是——别让二审变成只看书面材料的形式,争取开庭审理。

为什么开庭审理很关键?

我见过太多的二审案件,法官决定不开庭,要求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然后就寥寥几次沟通,案件进入“静默期”。家属焦虑地等消息,律师也无能为力。说实话,这种辩护几乎没有效果。

开庭,至少有三个价值:第一,能让法官重新正视案件。书面材料再完整,也不如面对面的听证直接。第二,开庭能建立沟通的渠道。当事人能当庭表达疑问和不满,这本身就是一次有效的沟通。第三,开庭本身是一种机会,哪怕结果未必改变,也可能让法官注意到程序上的问题,从而为“发回重审”创造空间。

很多时候,我们的二审目标并不是立刻改判,而是争取把案件发回重审。比如存在重大程序瑕疵,或者事实认定确实不足,这都是重新审理的理由。只要能“打回去”,就意味着又多一次机会。

二审阶段的应对策略:别再走过场

走到二审,意味着已经到了最后的战斗。此时再想着“不要得罪人”已经没有意义。关键是要用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让案件获得足够的重视。

我和团队每接到二审案件,都会重新评估:前任律师的辩护思路是否留有余地?证据链有无漏洞?是否存在程序问题?尤其要判断——有没有理由要求开庭。我们也常提醒家属,既然决定上诉,就不能再选择一个只提交文件的律师,那样是浪费时间,也是浪费最后一次机会。

当然,现实也要面对——能够开庭审理的案件只是少数。但即便法院不开庭,我们仍会做“案外辩护”。比如通过向法院提交补充意见、与法官进行沟通、再核查相应的证据问题,让法院认识到这个案件“值得重视”,而不是随手维持原判。二审不只是程序,它是最后的窗口期。只有主动出击,才能让这个窗口不被悄悄关上。

说到底,二审的意义在于“尽力而为”。它考验的不只是律师的能力,更考验当事人和家属的决心。如果能在这个阶段做到充分准备、有效沟通、全面复查,就算结果不尽如人意,也不会遗憾。很多案件,转机就藏在这样的努力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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