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一位张先生冒雨来到我的办公室,他的脸上写满了不安。张先生曾在境外某博彩公司工作,负责网站运营。回国后,他以为一切都过去了,直到警方突然找到他,要他配合调查。那天杭州的夜色很深,我记得助理悄悄递了杯热水给他,手指都有些发抖。
类似的情况今年出现得越来越多。许多人在境外从事博彩类工作后回到国内,以为过几年就没事了,但实际上,这几年全国范围内针对境外博彩及相关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公安机关不只是关注“赌客”,而是重点排查那些曾在境外博彩公司任职的人员——无论是程序开发、客服、推广还是普通职员,都可能被认定参与境外赌博活动,从而面临“开设赌场罪”或“协助赌博罪”的风险。
法律上并不区分“是否实际参与赌局”,而是看行为是否涉及“提供赌博平台或资金结算渠道”。在我经办的案件里,有位李女士只是负责外包的数据维护,但仍被列入立案范围。她后来能成功争取不起诉,关键在于明确证明自己并不知道所维护的系统用于赌博。这个细节,往往决定案件的走向。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陷阱在更深的地方。
刚才提到的张先生,其实并非个例。很多人觉得“离开境外平台”“几年没联系”,就能置身事外。实际上,只要公安机关通过资金流、人员链条、服务器记录等证据追溯到参与人员,回国时间并不能自动“洗白”。特别是那些被查出仍从境外平台领取薪酬、持有分红记录的人员,更容易被认定为持续参与犯罪。
从法律程序角度看,警方的调查并非只针对“主要人员”。侦查阶段通常采用“传唤—讯问—比对资金和通讯记录”的方式,如果当事人表述不清,很可能在无意中扩大自己责任。例如有人回答“只是帮忙推广”,但未能解释“推广内容是否涉及引流赌客”,这种模糊回答会让案件性质更严重。
我常提醒团队:第一次讯问是关键节点。当事人如果在此阶段盲目配合、缺乏律师指导,后续辩护的空间就会迅速收窄。前年我们办理过一个类似的案件,当事人由于早期口供不当,被误认为核心成员,后来虽然成功撤销逮捕,过程却充满周折。
所以,在公安联系之前主动梳理自己在境外的工作内容、合同、资金来源,就是应对风险的第一步。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还是“预防重于补救”。对已回国的境外博彩平台从业者,我通常建议:第一,尽快回溯自己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赌博行为直接相关;第二,保留能够证明“非决策、非赌博参与”的资料;第三,如果收到警方传唤,及时联系律师,在讯问前明确口供重点。
刑法上的“开设赌场罪”,核心在于“提供赌博条件”。如果能强调职业职责仅限于技术或后台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沟通记录,就有机会降低涉案风险。确实存在一些案件最终认定“无罪”或“不属刑事犯罪”,但前提是证据齐全、叙述清晰。
说实话,我接触这类案件越多,越能体会家属的焦虑。很多人不知道该准备什么材料、也不清楚警方的调查节奏,这很正常。但只要态度主动、思路清晰,案件就不会失控。法律是冷静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提前做好准备。
希望每一位从境外回来的朋友,都能在阳光下重新开始,而不是在阴影里等待通知。提前行动,总比事后慌乱要好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