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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与公职人员交往中的“礼尚往来”边界在哪里

2026-01-06

去年冬天,一位朋友急匆匆地来找我,说他和一位曾经的大学同学,现在是某单位的中层干部,每年春节都会互赠红包、走动走动。对方的孩子上大学时,他也给了一笔不算小的压岁钱。但最近听说这位同学被带走调查了,他担心自己也会被牵连。

这让我想起前年办的一起案件。当事人与一名政府官员是老邻居,关系不错,逢年过节互相送点礼物、烟酒,金额也不大。后来因为该官员被查,办案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当事人。虽然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但最终还是被认定为“保管型行贿”。


礼尚往来≠无风险,关键看是否有“利益输送”的实质

很多人认为,只要没有现金交易,只是节日送点礼物、请客吃饭,就没事。但实际上,法律并不以形式定性,而是看实质——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你谋取利益。

比如,你和对方原本就是熟人,平时来往密切,而你在商业活动中恰好得到了一些“特别关照”,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直接收钱,也可能被推定为存在“利益输送”。

更危险的是所谓的“口头承诺”。有些人以为,只要没把好处费拿在手里,就没有问题。但事实上,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曾明确表示“以后有机会帮你”,哪怕没有实际兑现,也有可能构成“承诺型行贿”。


如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越界?三个核心标准

我在办案过程中总结出几个判断标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前规避风险:

这些看似微小的细节,往往会在调查阶段成为突破口。一旦被立案,取证工作会迅速展开,包括调取银行流水、通讯记录、会议纪要,甚至找到相关证人作证。


最后想说的是

我们不是鼓励大家对公职人员敬而远之,而是提醒你在保持正常社交的同时,一定要守住底线。

特别是在涉及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领域,更要谨慎对待每一次“人情往来”。如果对方真的对你有所“关照”,那很可能已经埋下了隐患。

如果你正处在这样的处境中,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评估风险,制定应对策略。毕竟,有些事情看起来只是“人情”,实际上可能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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