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每一次会见都可能是当事人与家人之间唯一的联系。最近,团队律师在广州一家看守所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会见,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但团队律师认为并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实践中,刑事拘留后的37天被称为“黄金救援期”,这段时间内,家属和律师应当积极行动,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本案中,当事人因涉案金额较大被拘留,但团队律师认为其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因此第一时间介入,力求在法定期限内为其争取到人身自由。
当事人情绪一度崩溃,他以为家人已经放弃他,每天都在等待律师的会见。直到前两天,家属在当地报警称人口失踪,才查到他在广州某看守所,并迅速委托我们团队律师介入。
在会见过程中,当事人的母亲表达了对律师的信任:“如果他没犯法,希望你能还他清白;如果他犯了法,尽力就好,能轻一点是一点。”这种态度在很多家属身上都能看到,他们往往既担心又无助,但依然选择相信专业力量。
当事人年纪尚小,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心理压力极大。作为律师,我们不仅要从法律上分析案情,还要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事实上,我们团队过去曾成功办理过多起诈骗罪不起诉、撤销案件的案例,这让我们对本案也有一定信心。
如果能在37天内取保出来,后续处理将更加灵活。当事人本身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也可以自行应对部分事务,不一定需要持续聘请律师。当然,家属的压力也确实不容忽视,减轻他们的负担,也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律师的作用不仅是法律知识的运用,更是对事实的梳理与对证据的研判。在本案中,我们首先明确了案件性质,其次评估了取保的可能性,并与家属保持密切沟通。
很多人认为只要请了律师就一定能解决问题,但实际上,刑事辩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要求律师既要熟悉法律条文,又要了解办案机关的内部流程,更要善于与侦查人员沟通协调。
我们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努力在每一个环节做到尽职尽责。目前,案件仍在推进中,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进展,及时向家属反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