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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烟草经营取名不当的法律风险

2026-01-03

前年冬天,我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他的家人在一家小店卖烟,不久就被查了。问题不在于店里有没有烟草证,而是在经营模式和收款方式上出了纰漏。这类情况在近年来的案件中,我见得越来越多。

店铺名义经营,风险真的就小了吗?

很多人觉得,只要不是用个人名义买卖烟草,而是挂店铺的招牌、用店铺的微信名、对外收款统一走店账户,就能避开风险。但从我办理的案例来看,这种想法只对了一半。

按照现行法律,持有合法的烟草证是开展烟草经营的前提。问题在于,烟草证是给谁办理的,是店铺的主体还是个人,是关键环节。如果名义上的主体与实际操作中的主体不一致,例如,烟草证挂在"某便利店"名下,但交易和资金流却集中在某个人的银行卡,那么执法机关很可能认定存在超范围、超主体经营的事实。

这种不一致,就像开车用的是别人的驾驶证,一旦出事,解释起来很难。表面上是一个管理细节,实际上可能成为定性非法经营的切入点。

资金流管理,是案件定性的重要因素

刚才说到的风险,往往在资金流管理上被放大。我遇到过一位张先生,他所在的小店有烟草证,但收款习惯用自己的个人银行卡。这一年查下来,执法部门就用这笔交易记录判断他个人在进行烟草买卖,而不是店铺。

收款统一由店账户负责、所有销售执行店铺名义,这是减少争议的关键。相反,如果资金流和货物流不一致,比如货是店铺卖的,钱却进了个人账户,就容易让人怀疑是店铺之外的私人交易,这在调查中会成为重点突破口。

简单来说,经营主体和收款主体对不上号,就可能被怀疑“挂名经营”,这类案件在侦查阶段往往会被特别关注。

政策收紧,烟草类案件风险加大

让人不得不重视的是,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加强烟草类犯罪打击的文件,司法部随后转发。这份文件明确将卷烟、电子烟、淘汰产品和走私烟草都纳入重点打击范围。

在这种趋势下,执法力度不仅加大,而且已经影响到正在办理中的案件。例如,本来可能争取到较轻处罚的情况,在新政策下也会因为“敏感领域”而面临更严格的适用标准。

所以,现在不只是违法才有风险,边缘化的经营行为也在收紧的政策下更容易被纳入调查。经营烟草不单是有证就行,还要确保主体、流程、资金流完全合规。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是两点:一是经营名义要和实际操作一致,二是资金流要与主体保持统一。尤其是在政策环境收紧的情况下,任何模糊地带都可能被放大成案件的核心问题。保持合规,不是为了躲避检查,而是让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立得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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