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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与辩护思路

2026-01-01

前几天,我刚从外省某市回来,那次会见是在当地一个看守所里。案件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样的案子在我的办案履历里并不少见,但每位当事人的情况又各不相同。

表面来看很“简单”,但细节里藏着关键

这位当事人的家属是在外地,通过短视频平台了解了我的团队,仔细看了所有我们的普法内容后,决定委托我们。他的案子是涉及一批钢材的交易——据说有老乡送来,说是工地不要的废旧钢材,生锈、有些搁了很久。当事人做钢材生意快二十年,按当时的行情卖了出去,每吨只赚了一百元左右,总共二十多万元。

如果只看数额和过程,很多人会觉得,“这不就是买卖吗?怎么就成了刑事案件?”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这些钢材后来被认定是盗窃所得。刑法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认定,不只看你有没有参与盗窃,更要看你在交易时是否“明知”对方的物品是非法所得。

从我们接触到的证据看,交易过程在时间、地点、价格上都没有异常,价格没有明显低于市场,钢材是废旧的,数量虽大但并不异常。因此,在主观明知这一点上,还有辩护的空间。但这只是第一层,背后还牵涉到数额、情节与最新的司法解释。

数额与量刑的最新标准

刚才提到的二十多万元,对多数人是个可观的数目。但在量刑上,关键是是否达到刑法上的“情节严重”标准。过去司法解释里,超过十万元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刑期。近年来的新解释,把标准提高到了五十万元,并且要求多次实施才会认定情节严重。

这样一来,这位当事人即使构成犯罪,刑期也很可能不超过三年。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在程序上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并在实质上进行无罪辩护的尝试。这种情况下,辩护策略就要围绕“无主观明知”“交易正常性”“经营一贯合法”等方面展开。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办过的一起二手设备案,也是因为设备来源问题被认定为刑事案件,最终我们通过交易记录、价格行情、行业惯例,证明当事人没有主观明知,成功争取到不起诉。掩饰罪的辩护,往往就像解九连环——每个环节拆开来看可能没什么,但合在一起就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退赃、赔偿要不要提前做?

很多家属第一反应是“要不要先退钱?是不是赔了就能轻判?”这确实是现实里的常见心态。但在我们计划做无罪辩护的情况下,贸然退赃,有可能在事实上等于承认自己知道是赃物,这会破坏我们的辩护逻辑。

所以,我建议先与公安沟通,了解侦查方向、证据状况,再决定是否退赃或赔偿。如果案件走向不利,退赃确实能作为量刑时的酌情考虑因素;但如果有希望做无罪辩护,就要谨慎权衡。退与不退,不只是钱的问题,而是策略上的选择。

另外,还有一些扣押物品——比如车钥匙、手表——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关联,我们会整理清单后要求返还。这种细节,虽然不影响罪与否的判断,但关乎当事人的生活与权益,也是我们辩护工作的一部分。

总的来说,这类案件的关键,不在于交易发生了,而在于交易当时的认知和情节。从新司法解释到具体交易细节,都是我们辩护的着力点。即使数额不小,但结合现有标准,取保候审的机会仍然很大。对于家属而言,保持沟通、相信专业判断,比贸然行动更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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