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一旦陷入刑事案件,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认罪认罚,早点出来”。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在看守所里多待一天都是煎熬。但在我办过的开设赌场案件里,过早认罪反而让情况变糟的例子不在少数。有一次,团队接手一位朋友的案件,他原本只是玩转转麻将,收入也不高,却因为急于认罪,把营业额和利润混为一谈,结果反而让自己陷入更高刑期的风险。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跨度很大,法律对“获利数额”的认定又是关键因素之一。正如前面提到的案例,当事人因为没仔细核对笔录,就随口承认了公安机关认定的流水额。结果检察官一看数字,直接将他划入了高刑罚区间。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缓刑的可能。
我总结认罪过早的主要风险有三点:
第一,没有弄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犯罪,可能把合法收入也算进非法获利。
第二,收益和资金流动情况不清楚,容易出现数额被高估的情况。
第三,没有明确自身角色与地位,可能被定位为“积极参与者”。
这些风险的后果是现实的——高刑期、失去从宽空间、甚至加重处罚。所以,我常和团队强调,不是所有情况下认罪认罚都是利好操作,尤其是在侦查初期要格外慎重。
说到底,认罪认罚是一种策略,就像棋盘上的一步棋。下之前必须算好后续的几步,而不是凭情绪出招。对于开设赌场案件,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看到民警递来的笔录和认罪书,心里往往会想:“签了就能早点出去。”但一旦签下去,这些记录会成为检察官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依据。
我的建议很简单:
先保持冷静,不急于做出任何承认或签字。
尽快找一个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与资金流。
区分营业额与非法利润,必要时通过证据还原真实获利情况。
在认罪前明确自己的角色,这会直接影响量刑判断。
这种配合方式并不是不合作,而是“慎重合作”。这样才能既争取从宽处理,又不让自己背上不必要的罪名和刑期。
从我这些年的经验来看,开设赌场案件认罪的关键不在于早晚,而在于是否建立在经过分析后的准确事实之上。冷静分析,专业判断,再配合行动,这样才有机会让情况往好的方向发展。说到底,面对法律,不光要有配合的态度,更要有正确的方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