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靠着塔罗牌为他人指点迷津,最后却因涉嫌诈骗上百万而被追究。这个消息一出,很多对神秘学感兴趣的朋友心里可能都“咯噔”了一下。作为一名在杭州执业了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接触这类与“封建迷信”相关的案件,确实有些年头了。说实在的,第一次有当事人拿着塔罗牌来咨询我时,我也愣了一下。但法律的眼睛,看的是行为背后的本质,而不是表面的形式。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坐在我对面时,都会强调:“叶律师,我就是个爱好者,帮朋友看看,没收多少钱。”这种心情我理解。就像多年前,我最初接触塔罗牌,也纯粹是出于兴趣。但问题往往就出在这个“收钱”的环节。法律上,单纯的占卜行为,如果停留在个人兴趣或小范围的娱乐交流,通常不会直接介入。然而,一旦它与财产交付挂上钩,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
关键在于,你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是否建立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基础上,并以此让受害者心甘情愿地掏出钱财。在刚才提到的夫妻案例中,检方指控的核心,恐怕不是他们算了塔罗牌,而是他们通过占卜话术,持续诱导当事人产生心理依赖,进而骗取了一笔不小的财物。比如,声称能“改运”、“化解灾难”,并为此收取高昂费用,但所谓的“效果”根本无法验证,也得不到任何官方认可。这就像我以前遇到过的一些案子,当事人售卖所谓的“开光”物品或进行“法事”,一旦被证实其宣传的效用是子虚乌有,就极易滑入诈骗罪的范畴。所以,区分业余爱好与经营牟利、心理慰藉与欺诈敛财,是这类案件的第一道门槛。
了解了这个基本框架,你可能会问:那是不是所有收费的占卜都算诈骗?当然不是。这就引出了诈骗罪认定的核心: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必须同时具备。说得直白点,办案机关需要证据证明,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明知自己所说所做是假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
在实际办案中,这一点往往成为辩护的焦点。我遇到过一些案子,当事人自己都深信不疑,真心认为能帮到别人。这种情况下,要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故意,就比较困难。它更多地可能涉及违规经营或民事纠纷。反过来,如果有证据显示,当事人不断编造可怕的“预言”来恐吓客户,或者伪造“成功案例”进行宣传,那么其主观恶意就比较明显了。客观行为上,则要看是否完成了“虚构事实→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得财产”这一完整的链条。许多所谓“大师”的套路,正是精心设计了这个链条,让受害者在焦虑和希望中一步步掏空口袋。
说了这么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已经身陷类似的调查,该怎么办?首先,也是最要紧的一点:保持冷静,切勿胡乱承认或辩解。这类案件由于涉及所谓“封建迷信”,当事人和家属容易因为感到“丢人”或“理亏”而方寸大乱。
从专业角度,辩护策略往往围绕几点展开。一是深入审查证据,看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或虚构事实的确凿证据,还是仅仅是客户个人理解上的偏差或心理预期未满足。二是考察资金流向,所收取的费用是用于个人挥霍,还是部分用于了所谓“仪式”的成本,这会影响对“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判断。三是关注案件的具体情节,比如涉案金额、受害人数、是否退赔并获得谅解等,这些都是在量刑上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筹码。在我的经验里,不少这类案件,通过及时、专业的介入,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围绕主观故意和证据链条进行有效沟通,是有机会争取到取保候审甚至不起诉处理的。即便进入审判,也能为当事人争取罪轻判决。
法律从来不惩罚单纯的信仰或兴趣,它惩戒的是以虚假为工具、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面对复杂的情况,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厘清法律红线,才是保护自己最踏实的方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