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在团队讨论时提到一起颇具争议的案件。当事人是外省某市的一位朋友,他受人邀请,帮助举办了一场类似超度的宗教仪式。对他来说,这只是源于传统信仰的一次善事,却没想到被指控为诈骗罪。
这类情形并不罕见。刑法中的诈骗罪,不是单纯针对公开行骗的行为,它的关键点在于“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换句话说,只要司法机关认定仪式背后存在虚构或误导,并让参与者基于此支付了一笔不小的数目,那么即便是看似虔诚的宗教活动,也可能落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我刚开始接触这样的案子时也很困惑——信仰和犯罪之间怎么会联系到一起?但翻卷对照证据后才发现,关键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利益交换与信息真伪。这也是为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子争议很大,有的人觉得是文化传承,有的人认为是借信仰骗钱。
但这只是表面的法律判断,实际处理起来还涉及更深层的问题。
刚才提到的那位朋友,在警方立案后,辩护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界定“宗教活动”和“诈骗行为”之间的界限。这让我想起前年在滨江办过的一起案件,也是涉及宗教元素:当事人组织了祈福活动,参与者自愿捐款。但问题在于,部分参与者被告知活动会带来特定的现实好处,例如化解某种灾祸——这种承诺只要无法验证,就可能被司法机关解读为虚构事实。
根据《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导致财物转移,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而宗教信仰的主观真诚,并不能自动免除法律风险。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最容易忽视的地方。
所以,这类案件的辩护,除法律条文的适用外,还要强调行为的信仰属性、参与者的自愿性和对资金的真实用途。这一点,如果不在侦查阶段及时提出和固定证据,到了审判阶段再解释,往往收效有限。
了解了这条法律边界,接下来一个更实际的问题是:面对调查,应该如何应对。
从第一个案例到刚才的分析,我们能够看出,这类案件的争议点在于信息真伪与资金流向。我的建议是,如果活动组织者真心出于信仰,务必做到三点:
确保信息真实,不宣传无法验证的具体承诺。
明确资金用途,做到公示透明,杜绝私人占有的嫌疑。
事前留存证据,包括活动方案、参与者的自愿声明和收支记录。
一旦进入调查环节,尽早联系专业律师介入,在会见阶段就锁定辩护方向,这往往决定能否争取到取保候审甚至不构成犯罪的结论。说实话,有些案子如果在早期处理得当,完全可以避免进入审判程序。
归根结底,这类涉宗教类的案件,并不是要否定信仰本身,而是提醒大家,法律关注的是行为的外在效果与财产关系。把信仰和法律的边界画清楚,是对自己和参与者的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