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可能都参与过“薅羊毛”,用个新手机号注册个APP,领点新人优惠券,或者参加平台活动赚点小补贴。这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但你可能想不到,有些看似聪明的“薅羊毛”操作,其实已经踩在了犯罪的边缘,甚至可能构成诈骗罪。去年,我们就办结了一起这样的案子,当事人最终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但这个过程,远比他和他家人想象的要曲折。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我们姑且称他为张先生。他的行为模式很典型:利用平台的补贴规则,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构信息等方式,套取平台的补贴款。金额不算特别巨大,但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类案件,尤其在互联网平台集中的区域,并不少见。很多当事人一开始都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这只是钻了规则的“空子”,是“平台自己的漏洞”,甚至认为是“凭本事赚钱”。
但法律不这么看。从刑法角度讲,诈骗罪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当你用虚假的信息和交易,去骗取平台基于真实、善意用户才发放的补贴时,这个行为性质就变了。它不再是简单的民事违约或不当得利,而是涉嫌刑事犯罪。我接触过几十起类似的“薅羊毛”案,最终被定罪判刑的并不少。所以,当张先生的母亲找到我时,虽然案情相对清晰,但我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初次会见、阅卷后,基于对案情的判断,我当时对家属是比较有信心的。我告诉张先生的母亲,这个案子有争取的空间,我们的首要目标是利用“黄金37天”(刑事拘留最长30天+检察院审查批捕7天)的辩护窗口,争取不批准逮捕,让当事人先出来。老人家非常信任,我也根据经验预估了一个可能释放的时间点。
但就在我打完那通让家属安心的电话后,事情起了变化。我在看守所大厅和同行交流时,偶然听到一个消息:近期,因为某些工作导向,批捕的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我们这个案子,从涉案类型、金额到情节,恰恰非常符合当时可能“提高比例”的范畴。换句话说,案子本身不严重,但可能撞上了阶段性的政策风向。这就好比开车,路况本身没问题,但突然遇到临时交通管制,你的通行计划就得调整。果然,一个月后,当事人被批准逮捕了。这个结果,让家属非常焦虑和不解。
这里就引出一个很多家属都会困惑的问题:为什么律师看起来很有把握,结果却不如预期?刑事辩护不是做数学题,没有绝对的标准答案。它受到案情、证据、司法人员认知、乃至阶段性刑事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律师的信心是基于专业和经验做出的判断,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各种变量。那位母亲当时还急切地问我两件事:一是同案犯的律师张罗着去退赃,我们要不要一起去?二是要不要找找“关系”打点一下?她甚至说出了认识谁。我的回答很明确:第一,现在案子被批捕了,退赃的时机和程序要重新规划,盲目跟风跑去派出所可能没用;第二,完全没必要找“关系”,案子的问题不在于人情,而在于我们如何应对批捕后的新阶段。把精力用在正道上,比琢磨旁门左道靠谱得多。
当事人被批捕,意味着案件进入了更为严肃的审查起诉阶段,但这绝不等于“完蛋了”。这恰恰是律师开展实质性辩护工作的开始。批捕主要审查的是“有没有犯罪事实”和“有没有逮捕必要”,标准相对较低;而不起诉,是检察院在全面审查后,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或“不构成犯罪”而作出的终结性决定,标准高得多。
在张先生被批捕后,我们迅速调整了策略。一方面,我们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有效沟通,不是去争论该不该捕,而是聚焦于案件本身的性质:强调涉案金额相对不大,当事人主观恶性不深,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另一方面,我们指导家属积极配合,在合适的时机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尽力争取了被害单位(某平台)的谅解。这些工作,都是在向检察院传达一个信息:这个案件情节轻微,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精神,符合“可诉可不诉”中“不诉”的条件。
最终,检察院经过审查,对张先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个结果,虽然比我们最初预想的“不批捕即释放”来得晚了一些,波折了一些,但依然是圆满的。它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刑事案件,尤其是存在争议或情节较轻的案件,每一步都充满挑战,但也每一步都留有空间。关键在于,不能因为一时的挫折(比如被批捕)就慌乱放弃,而是要稳住心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抓住后续每一个环节的机会,扎实地去做有利于当事人的工作。
说到底,“薅羊毛”薅成诈骗,是一念之间的偏差。而从涉嫌犯罪到不起诉,则是一场对法律、耐心和专业的考验。守好法律的边界,远比算计那点补贴来得重要和安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