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执业的这些年,我见过不少因网络交友而陷入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前阵子,一个母亲因为和自称“军人”的男子在网络恋爱中被骗,被警方带走拘留。事情的经过曲折复杂,但核心就是——她在对方的诱导下转账了三万元,这笔钱后来被认定为涉诈骗的资金。
说起来,这位母亲最初是在一个母婴平台上认识对方的。对方打扮得很有文化气息,戴着眼镜、留着花白胡子,号称是军人或者老教授,谈话间常用关心和赚钱的承诺让她觉得可靠。后来,对方提出带她赚钱,并引导她下载相关应用程序,在平台上进行所谓的“投资”。
一开始她还拒绝,但骗子步步紧逼,最终诱导她用自己的资金转账两万元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又通过京东卡套现的方式拿走了资金。紧接着,又让她帮忙转了一万元。整个过程看似是帮忙或者投资,其实这三万元已被警方认定为涉诈资金。
在我办理的许多类似案件中,骗子往往会用两步套路:先骗钱,如果骗不到,就利用对方帮自己转移赃款,让赃款看似合法。很多当事人,就是在“帮忙”的心理驱使下踩了红线。但这只是故事的表面,法律上的关键在于“明知”与否。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当事人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而仍协助转移、收取或代持。这也是警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核心点:主观上是否知道钱的性质。
这位母亲的家属认为她是完全被骗的,她以为是在恋爱交往中帮忙,甚至还退还过300元,这在情感上或许能理解。但如果没有客观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很难说服办案人员她是不知情的。执法机关会更倾向于看结果:资金确实进入了诈骗链条。
我曾遇到过类似案件,当事人确实毫不知情,但因为证据链不足,取保候审的申请也吃了不少阻力。这就是现实:感受是一回事,法庭上要的是能站得住脚的事实和证据。有人会问,那老人家被骗了是不是就一定没罪?其实不然,真正的分界是:能否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
如果案件进入刑事阶段,又涉及羁押,第一步通常是争取取保候审。尤其当当事人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或生活背景符合取保条件时,这是一条值得努力的路径。取保候审不是免责,但可以让当事人在等待审查起诉或审判的过程中不必继续羁押。
在类似案件中,我通常会建议家属准备以下几类材料:一是当事人平时的良好表现,包括社区证明、单位证明等;二是健康状况证明,尤其是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三是案发经过的详细说明和任何仍保留的客观证据,比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备份等。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子,我也有点困惑,但后来发现,证据就是家属最大的安全绳。
此外,退赃退赔并不是承认犯罪的直接证据,而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可以减轻处理的结果。只是要注意退赃说明的措辞,不要让人误以为是“替骗子补漏洞”,而是出于配合调查、缓解损失的目的。
归根结底,对于被利用转账的案件,最核心的是:能否证明“自己也被骗了”。没有证据的案子,就像没有地图的迷宫,退赃也好、申请取保也好,都得靠细致的准备去铺路。虽然过程不易,但只要路径清晰,总有机会走出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