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杭州的一个初秋傍晚,我接到一个特别的咨询。当事人是一位长期在家工作的人,他花了一笔不小的数目,雇佣了一位自称是女性的游戏陪玩。直到某天,他无意间通过手机照片发现,对方其实是男性。这位朋友觉得自己受了欺骗,想知道能否通过法律方式追回钱款。
很多人找陪玩,图的是一个轻松的氛围和情绪上的陪伴——有人在语音里聊聊天、打打游戏,把工作之外的空档填得不那么寂寞。在法律关系上,这是一种服务合同。只要对方确实完成了陪玩这个服务,哪怕性别与最初认知不同,也很难直接认定为诈骗。
为什么?诈骗罪的关键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目的在于非法占有,而且要让对方“有钱被骗”这种后果发生。这里,当事人付钱买的是“陪玩游戏”这个服务——过程确实发生了,情绪价值也得到了。这在法律上,更接近合同履行瑕疵,而不是刑事领域的诈骗。
当然,若服务的内容和目的已经发生实质性改变,例如承诺恋爱而实际上是虚构身份骗取大额钱财,情况就可能不同。但就单纯的游戏陪玩而言,性别并不是服务结果的核心指标。
我在办案中常说,认清交易的“标的”很重要,否则容易将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期待解决。明白了这一点,就能避免走错法律途径。
刚才说到,很多朋友会把此类情况贴上“诈骗”的标签。但实际上,更准确的法律概念是“民事欺诈”。如果对方在提供服务时隐瞒了身份信息,导致你在订立合同时作出了不同的决定,这属于合同订立阶段的欺诈行为。
在《民法典》中,欺诈可能成为撤销合同的理由。但撤销合同和刑事上的诈骗不是一回事。前者的后果是,合同失效、款项返还;后者则涉及刑事处罚。
这就意味着,要追回款项,通常只能走民事途径——比如协商退款、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能否成功,取决于你能否证明隐瞒性别这一行为对你的交易决定有实质影响。
我记得几个月前,我们团队也处理过一件类似的网络服务纠纷。当事人最后通过协商,拿回了一部分费用。这并不容易,因为证明“服务价值缺失”本身就存在主观差异。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这类情况最务实的选择,还是先和对方谈。民事纠纷中能协商解决的比例很高,尤其是网络服务合同,双方都不愿意为几万元的争议花费大量时间和律师费。
直接沟通:表明发现的事实和你的感受,提出合理的退款或补偿要求。
保留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服务说明,都要整理好,这是日后维权的基础。
评估成本收益:民事诉讼要投入时间和费用,可能需要权衡目的与成本。
在杭州的法律圈里,我们常说,民事纠纷讲究的是证据和谈判的结合。即便无法追回全部款项,保留好证据也能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最后提醒,网络平台上的服务交易,请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并明确服务内容,把每一条约定都“落在纸上”。这样,遇到问题时,才有更充足的底气去维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