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家属,在接到那一通通知“人被逮捕了”的电话后,瞬间就慌了神。在他们的认知里,逮捕,似乎就等于宣判,下一步就是坐牢了。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但作为一名老刑辩律师,我必须告诉你,这其实是一个普遍的误解。逮捕,往往只是案件正式拉开序幕的标志,而不是结局。
前两天在西湖区法院开完一个庭,我和一位检察官朋友聊了几句。他有些无奈地告诉我,最近院里开会,他今年手上办的案子,居然有十几个是逮捕之后判了缓刑的。我当时就很好奇,问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案子,前面批捕了,后面又判缓?他说,这些案子刚到手的时候,从材料上看确实应该逮捕,但随着侦查的深入和证据的完善,到最后审查起诉时,发现他们确实也符合缓刑的条件。这其实就是我们现在办案的一个常态:逮捕,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必然要失去人身自由。
很多当事人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反复”?其实,批准逮捕的检察官,和后面负责审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甚至出庭支持公诉的,往往是同一个人。他会伴随案件的全过程,对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有最全面的了解。逮捕只是他在特定阶段,基于当时掌握的证据和情况做出的一个判断。办案子有时候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每一个环节的结论,都可能随着新线索的出现而调整。
所以,当听到“逮捕”这两个字时,先不要慌乱,更不要绝望。它只是一个程序节点,一个信号,告诉我们,这场仗,正式开始了。
逮捕是一个强制措施,但它背后的原因千差万别。想知道案子往哪个方向走,关键是要搞清楚,他究竟为什么被逮捕?是我们团队办案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很多案件,检察院最初批准逮捕,是因为案情看起来比较严重。但我们律师介入,把所有证据材料翻来覆去地对比分析后,常常会发现很多地方的证据其实并不扎实。比如一个诈骗案,最初认定的涉案金额很高,但经过我们细致的核对和辩护,最终法院认可的数额可能大大降低。我还遇到过一种情况,公安机关要求当事人退赔,但提出的数额过高,当事人一时半会儿根本拿不出来,家里也凑不齐,这种僵持的局面也可能导致被逮捕。这时候,律师的工作就是进去和他沟通,同时代表家属和办案机关反复协商,争取确定一个合理的退赔数额,或者帮助他取得被害人的谅e解。在诈骗、侵犯著作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这类案件中,一旦这些关键问题得到解决,即便已经被羁押了几个月,在检察院阶段拿到不起诉,或者在法院阶段争取到缓刑,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所以,逮捕后的工作,不是坐以待毙,而是主动出击。只要能找到逮捕的症结所在,就能针对性地去创造条件,去寻找转机。千万不要盲目地去“打点关系”,那往往是徒劳无功,还可能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想知道,我们团队遇到过最不寻常的逮捕原因是什么?我想起几年前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王某,案子本身并不复杂,罪行也很轻微。但他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固执地认为自己完全没有错。
结果,在接受检察官讯问的时候,他非但没有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委屈,反而因为情绪激动,和检察官发生了争执。最终的结果就是,他被逮捕了。当我们了解到这个原因后,说实话,都感到有些哭笑不得。一方面,我们赶紧给他做思想工作,让他明白,法律不是菜市场,不是靠嗓门大就能赢的;另一方面,我们叮嘱他,在下次提讯时,一定要诚恳地向检察官道个歉。后来,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他罪行确实轻微,又是初犯,加上他态度有了很大转变,站起身来郑重地道了歉,检察官最终同意了我们的取保候审申请,后来法院也判了缓刑。
这个案子让我感触很深。很多时候,当事人面对办案人员时,对抗情绪很重,这反而会把自己的路给堵死。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的意义,不仅仅是分析法条和证据,更是要教会当事人,如何用一种理性、平和、有效的方式去沟通,去表达,去为自己争取最好的结果。身陷囹圄,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平和的心态,比什么都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