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支付公司因海外合作被控帮信罪,千万收入遭扣押。这起案例揭示企业出海背后的刑事风险。
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一家国内支付公司为规避激烈竞争,选择出海与海外持牌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和技术服务。在这个模式下,商户资质审核由海外平台完成,支付公司仅对接机构并按合同收取服务费。合作持续两三年,一切看似合规稳健。然而,某天国内警方突然介入,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为由,抓捕公司全体员工,并扣押近千万元收入作为违法所得。让人困惑的是,本案没有被害人报案,海外合作机构仍在当地正常经营,原本难以定罪的案件,却在公安侦查和检察院审查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移送法院审理。地点在经济发达的江浙某二线城市,案件开庭四次,审理近一年,争议之大可见一斑。公司业务因此停摆,负责人从资产千万跌至一无所有,每次开庭不仅是法律博弈,更是身心折磨。
团队律师在沟通中了解到,司法机关指控公司为海外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因此涉嫌帮信罪。询问关键事实时,团队律师发现,公司仅作为技术提供方,未审核商户信息,合作方为海外持牌机构且持续正常经营。但当团队律师追问公安是否掌握商户名单或对合作机构进行调查时,当事人回应“都没有”,检察官在庭审中仅凭“怀疑”和“推测”推进案件。团队律师认为,证据链并不完整,但公司仍被定性为涉嫌犯罪。说实话,帮信罪在刑法中属轻罪,最高刑期三年,但本案审理漫长,凸显司法实践中的不确定性。一个原本合法的海外业务,因主观推定演变为刑事指控,警示企业不能忽视国内法律约束。
为什么业务在海外,仍受中国法律管辖?这涉及两个核心法律概念: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根据《刑法》第6条(属人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国内,即视为在国内犯罪。这意味着,即使公司将服务器放到海外,只要老板和员工在境内,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地在国内”,刑事风险难以避免。再看《刑法》第7条(属人管辖原则),中国公民在境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最高刑三年以下的可不予追究。注意,“可以不予追究”并非豁免条款,司法机关仍可选择追责。本案中帮信罪最高刑三年,当事人被追责就印证了这一点。所以,出海不等于安全,企业不能只盯海外监管,而忽视中国法律。
进一步看,业务面向用户的不同,风险等级也有差异。团队律师在咨询中常遇到企业声称“面向全球用户”,但实际多面向中国大陆用户,且不做KYC(用户身份识别),无法区分用户比例。如果业务属高风险行业,如涉赌、涉黄或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直线上升。举例来说,如果服务只面向海外用户,风险相对较低,但并非为零;如果面向国内外用户不加区分,风险更高,因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时,会考虑社会危害性和域外取证等现实问题。可见,即使业务在海外,也难以与中国法律完全切割。这正是本案的核心教训:企业出海时,合规意识必须前置,否则一旦踩红线,可能面临人身自由受限和资产清零的后果。
总之,这个案例提醒支付公司、游戏企业、Web3团队等从业人员,刑事风险合规防范绝非可有可无。事前布局远比事后应对更有价值,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无数案件验证的现实。企业应将合规作为发展的“必需成本”,在规划出海时纳入刑事风险考量,才能在复杂环境中稳健前行。业务扩张固然重要,但忽视法律红线,可能让一切努力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