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一审判了,想上诉,原来的律师却不管了?

2025-12-14

这几天杭州天气有点闷,就像我最近遇到的几位家属的心情一样。他们找到我时,手里攥着一份判决书,脸上写满了焦虑。事情很棘手:一审判决下来了,他们觉得判得重,想上诉,但就在这节骨眼上,一审的律师却表示服务已经结束,后续的上诉事宜需要他们自己想办法。

时间,只剩下了短短几天。

作为一名办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家属在这种时刻的无助和慌乱。法律程序对普通人来说,就像一条布满暗礁的河流,而“上诉”这艘小船,一旦错过开船时间,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黄金十天”,为什么会一晃而过?

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有一个误区,以为上诉期是从自己或者律师拿到判决书那天开始算的。其实不是。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十天,这十天,是从关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本人,签收判决书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这是一个非常关键,却又常常被忽略的细节。

办案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先把判决书送到看守所,等当事人签收后,再安排邮寄给律师。这中间就产生了一个时间差。我见过最快的情况,律师比当事人晚一两天收到;慢的,甚至会晚上一周。这意味着,当家属还在焦急等待律师消息的时候,宝贵的上诉期可能已经悄悄溜走了一大半。

这就好比一场赛跑,发令枪已经响了,但你的选手还被告知“请稍等”。等到他终于可以起跑时,别人可能已经跑完了半程。

“没人管”的上诉期,当事人和家属会面临什么?

如果决定上诉,最稳妥的做法,就是让一审律师立刻去会见当事人。为什么?因为当事人虽然身在看守所,但他心里也在打鼓:判决到底合不合理?上诉有没有用?上诉状该怎么写才能说到点子上?这些问题,他需要听听家人的想法,更需要律师的专业分析。

我最近连续处理了两起二审案件,就遇到了这样的窘境。家属找到我们团队时,距离上诉期截止只剩下三四天。他们的一审律师明确表示,代理服务在一审判决后就结束了,不包含协助上诉。这一下,家属就懵了。

他们要在这短短几天里,重新找律师、谈委托、办手续。而新的律师,要立刻协调时间去外地会见,了解案情,起草上诉状,还要赶在截止日之前提交给法院。更麻烦的是,有些地方的看守所,在上诉期间甚至不允许更换律师会见。每一步都像在走钢丝,稍有耽搁,上诉的机会就没了。

我记得当时我们团队紧急开会,讨论的不是案情,而是怎么买机票、订高铁,才能确保在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把那份承载着希望的上诉状,稳稳地交到法院手里。那种争分夺秒的压力,真的让人喘不过气。

委托律师前,这个问题你一定要问清楚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想提醒所有正处在困境中的当事人家属:在委托一审律师的时候,请务必和他确认一件事——服务范围是否包含判决后的上诉期咨询和协助。

这不仅仅是一项服务,更是一份责任。一个完整的刑事辩护,不应该在法官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就戛然而止。判决之后,当事人是接受,还是再争取一次,这个关键的抉择时刻,同样需要律师的陪伴和指引。

在我们团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或者说,是一个工作习惯:一审判决下来后,必须再去会见一次当事人。如果他决定不上诉,我们会帮他捋清楚后续服刑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果他选择上诉,那我们会立刻协助他准备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这是我们认为一个负责任的辩护律师分内该做的事。

法律是冰冷的,但人应该是温暖的。尤其是在当事人和家属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律师不应该成为那个转身离开的人。希望这篇文章,能让你在选择律师时,多一个衡量的维度,也希望每一个案件,都能有一个不留遗憾的句号。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