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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被视同虚拟币后,从事相关业务的风险与应对

2025-12-14

稳定币与虚拟币“等号”背后的信号

记得前年一个做跨境电商的朋友来找我,他满脸困惑地说:“叶律师,我只是帮客户换了几笔USDT,这也算是违法吗?”那时我心里有数——监管已经逐渐收紧,只是很多人还没意识到,旧的安全边界正在被重划。

这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召开的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会议,有一个重要转变:稳定币被明确视同虚拟币。这意味着,过去很多人认为“USDT只是美元的影子”这种说法,在法律认定层面已经不成立。无论是比特币、以太坊还是USDT,在我国法律语境下都归入了虚拟货币的范畴。

现实影响很直接——参与用稳定币换取人民币或为他人兑换境外货币的行为,将可能构成非法金融活动,被纳入更严格的监管范围。在虚拟货币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洗钱等犯罪的背景下,这种“等号”使案件的入罪认定变得更顺畅。过去一些案件因为法律文件没有明确稳定币的性质,而存在辩护空间;未来,这部分空间会明显缩小。

但这只是第一步。真正的复杂性,还在往深处走。

从交易到炒作:风险的分界线

刚才提到的那位朋友,其实并不从事大规模交易,更谈不上运营交易所。但在会议精神下,不管是OTC场外换币、帮客户结算还是带单指导虚拟货币投资,都需要重新评估风险。

会议特别讨论了虚拟货币交易与炒作的区别。交易是指以货币交换虚拟货币,或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币;炒作则是通过推荐、分析、带单等形式,引导他人投资特定虚拟货币以期获利。这两类行为在本质上都可能成为司法机关关注的目标,因为它们都可能触发非法集资、诈骗或洗钱的法律风险。

我在这类案件中见过一个细节:有当事人只是运营一个社群,偶尔帮群成员撮合币币交易,却因为社群内有人涉及电信诈骗,交易链条被完整追溯,他被认定为“为诈骗提供结算渠道”。这类情形未来可能更常见,因为会议明确了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央行牵头,公安、检察和外汇等各部门将同步行动,信息共享速度会更快。

换句话说,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如果资金最终流入了涉诈或涉赌的链条,即便中途只扮演了“一环”,也难免被追究。

刑事辩护中的变化与应对思路

作为刑辩律师,我关注的不是政策层面的宏大叙事,而是它如何改变案件的走向。稳定币等同虚拟币这一变化,会让办案机关在推定从业人员“主观明知”时有更明确的依据。过去辩护中我们可以争论:“当事人不清楚USDT是虚拟货币”;未来,这类争论可能会被一句“国家文件明确列为虚拟币”轻易击破。

这意味着,在刑事辩护中,对行为性质的争议会转向另一条路线——资金流的合法性证明。如果能提供交易涉及的资金来源、用途与交易背景的完整链条,证明其与违法犯罪无关,才有可能降低风险。这对当事人自留的交易记录、合同协议、客户背景审查材料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建议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朋友,应对变局的方式至少有三点:

这不是杞人忧天,我在杭州这几年处理的加密货币案件中,很多风险原本是可以通过前期合规降低的,只是当事人觉得“不会这么巧”,结果真的就被卷进来了。

结语

从稳定币被明确视同虚拟币,到执法机关建立协调机制,这是一条清晰的信号线——未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将面临更细密的监管网。对于那些仍在行业里的朋友,这是一个重新打量自身业务结构的契机。

作为律师,我接受复杂案件的挑战,但我更希望看到大家在合规的底线上经营。毕竟,与其在法庭上为每一笔交易辩护,不如在最初就确保每一步都走在法律允许的路上。

所以,关注政策,留存证据,审查交易对象,这三点或许就是在新规下保持安全的最基本策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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