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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开设赌场罪量刑新规,到底能帮到多少当事人?

2025-12-14

前阵子,有位来自外省的朋友找到我,满脸期待地说:“叶律师,我们这边也出了新的量刑指导意见,是不是判得会轻很多?”说实话,这个问题我最近已经听到不下十次,尤其是涉嫌开设赌场的当事人和家属,因为这类案件的新规,确实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刑期。

新规的利好,在哪些情况下才真的适用

记得前年,我在杭州办过一起开设赌场案,当事人的抽头渔利在中等区间,赌资也不算高。如果按照以前的量刑标准,基本要在五年以上起步。但结合新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这类案件的刑期有望降到五年以下,甚至争取缓刑的空间也更大。

新规的核心,在于量刑档次的调整。比如抽头渔利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之间、赌资在几十万到一百万元之间,以前可能判五年以上,现在有机会降档处理。如果再叠加其他从轻情节——像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身份——那么就更有可能得到较轻的判决。

但我常提醒当事人:如果抽头渔利达到上百万、赌资超过百万级别,新规的帮助就有限了。这时,辩护方向不能只依赖新规,而应结合其他合法手段寻找突破。

换句话说,新规并不是“万能钥匙”,它更像是一条好用的捷径,但前提是案件本身处在它的适用区间里。

新规并非一定执行,适用与否也有变数

刚才说的新规,看上去是利好消息,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适用上的差异。有的省份出台了新规,可是在判前阶段,检察官和法官有没有完全按照新规执行?这个是有变数的。

我接触过的一个案子,就发生在有新规的地区。当事人原本以为量刑一定会轻,结果开庭时检察官完全没有援引新规,量刑建议仍按旧标准。原因可能是案件性质被认定为严重,或是办案机关对新规的理解不同。

所以,即使是在有新规的地区,也不能掉以轻心。辩护策略要同时保留两套路径——既争取新规适用,也要做好按原标准应对的准备。

没有新规的地区,该怎么争取更好的结果

有朋友问:“我们省还没出新规,是不是就没希望了?”我通常会说:不必悲观,只是走的路不同。策略上,可以考虑延后案件的审理进程,等待所在省份的新量刑指导意见出台。当然,这要结合案件的紧迫程度和适用条件。

如果无法等待,那就回到常规辩护路径上:比如质疑罪名构成的关键环节、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在量刑情节上做文章——降低认定的赌资总额、明确自己是从犯、争取认罪认罚或自首等。这些,都可能在不依赖新规的情况下,达到减轻处罚的目的。

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引用其他地区的新规案例及司法趋势,向法官和检察官展示量刑已在全国范围内趋于平缓。这类说理,有时候会让量刑建议更加接近合理区间。

总结来说,新规的出现,确实为部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当事人带来了契机,但它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到处都适用。办案过程中,要先判断案件是否落在适用区间,再结合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适用障碍,最后结合常规辩护手段形成完整的应对方案。这样,不管新规能否落地,当事人都有机会争取更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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