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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两个常见误区,大家一定要学会避免。

2025-12-11

误区一:不确定时,请直接说“记不清”

我接触过很多当事人,第一次面对侦查人员询问时,总想着积极配合,把能说的都说了。这本是人之常情,但有时这份“热情”却可能让人深陷泥沼。我记得前年,我遇到过一个案子。一位张先生,他原本只是作为证人被叫去协助调查。办案人员问他大概什么时候看到某辆车的,张先生当时有点模糊,但又不想显得不配合,就随口猜测了一个时间点,比如“大概晚上十点左右吧”。结果呢?这个无心之失,偏偏与后来警方找到的证据链条契合了。于是,张先生的身份,就从一个普通的证人,变成了涉嫌共同犯罪的嫌疑人。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种案子时,我也有些惊讶,但这样的转变却是真实发生了。


所以你看,乱讲话的后果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在那种高压环境下,当事人往往非常焦虑,但越是焦虑,越要保持清醒。如果遇到自己记不清、不确定的情况,最好的做法就是坦诚地表示“记不清了”或者“无法猜测”。在法律程序中,特别是你的笔录,只应该记录你亲身经历的事实和你能确认的证据,而不是推测。任何推测性的内容,都可能像一颗种子,生根发芽,最终影响到自己,甚至他人的权益。我们律师常说,在审讯室里,少说比多说好,说不准比瞎说强。


误区二:笔录不核对就签字,是比乱说话更严重的错误

相比于随意说话,随意签字的后果往往更严重。很多当事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笔录做到深夜,身心俱疲。办案人员可能因为时间紧迫,会催促当事人快速签字、按手印,甚至会说“回去再看也一样”。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或者单纯地觉得疲惫,就没仔细核对内容直接签了字。


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案子,一位李总,他在笔录中本意是想表达“我不是故意的”,结果笔录上却被写成了“我是故意的”。就这一个字的差别,最终在法庭上被公诉人当做关键证据来指控他,直接影响了罪名的认定。很多当事人直到法庭上才发现问题,但那时再提出异议,法官往往会反问:既然核对了,你为什么还要签字?我们作为律师,虽然会尽力去争取,但这种情况下,纠正起来异常困难。在审讯室那样一个封闭且高压的环境里,面对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一个普通、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当事人,想要去抗衡,去坚持自己的权益,是非常不容易的。


因此,如果你发现笔录记载的内容与你所说的有出入,请务必明确指出,并要求修改。如果办案人员强迫你签字,或者不让你核对,你也要坚持自己的权利。这份坚持,虽然当时可能很难,但却是为了自己未来的清白和自由。


核心应对: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

从刚才提到的两个误区,我们不难看出,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当事人身处其中的压力是巨大的。很多时候,口供的混乱,或者在不理解的情况下签署文件,并不是当事人有意为之,而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说真的,有些案子办下来,看到当事人因为初期处理不当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我心里也不是滋味。

所以,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旦你的家人被带走,最关键也是最明智的行动,就是立即为他们联系一位敢于辩护、专业可靠的刑事律师。我们团队在杭州执业十八年,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因为家属的及时行动,第一时间聘请了专业律师介入,律师从会见当事人开始,就能给出专业的指导,避免当事人在高压下犯下前面提到的那些错误,甚至可以在侦查初期就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机会。这份底气和判断力的来源,正是背后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的支持。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让家人遭受更多错误的口供、说出错误的话,或者在意外情况下签署了一系列不理解的文件。


刑事案件,时间就是生命线。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指引,更能在心理上给予他们莫大的支持。我们希望能够通过专业的力量,帮助每一个身处困境的家庭,找到走出迷雾的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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