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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境外诈骗窝点归案后,判决如何走向?

2025-12-11

最近几年,我接触的案件里,有不少是从境外诈骗窝点被带回来的当事人。场景往往很相似——家属突然接到消息,人已被押回国内,心里既焦急又困惑:接下来会怎样?

靠窝点停留时间来判断刑责,并非少见

记得前年,外省某市的一位张先生被押回杭州。当时,他在境外停留了两个月,没有资金流水,没有手机聊天记录,但在卷宗里却按诈骗罪三年以上起步来计算。为什么?核心在于办案机关认定他在“窝点”工作过,停留时间超过了一个临界值。

在一些境外诈骗案中,如果在窝点停留时间超过30天,且有参与嫌疑,即使证据链不完整,仍可能被按较重标准起算刑期。这类认定看似简单,其实会带来复杂的法律后果。对于真正参与、且卷宗中有资金记录的人,刑期往往更重;而对于只是短暂停留、无实际操作或获利的,当事人认罪认罚并配合侦办,结果可能是轻罪甚至低刑期。

但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点——如果是整个团伙被押回,电脑、手机、聊天记录中的资金总额动辄上百万,“主管”“带队”“培训”“操盘账户”等角色都会被逐一锁定。即使只做过几个月,只要被认定为链条中的一环,也要对相应环节负责。这些细节,在早期辩护阶段就必须搞清楚。

偷越国边境罪,别掉以轻心

另一个常见的疏忽在于“偷越国边境罪”。很多人觉得自己是被骗过去的,回来的路也不是秘密通道,没什么大碍。但法律上,只要有偷渡出入境行为,哪怕情节轻微,也可能触及刑责。

有的当事人因此无法达成认罪认罚协议,判决依然按既定走向进行。说实话,第一次接触这种组合罪名时,我也被它的适用范围吓了一跳。双罪并行,不仅意味着量刑可能叠加,也让辩护的难度加倍。拖到法院阶段才去拆解,这时候空间就非常有限了。

早期介入,才有调整空间

我办过的境外诈骗案,最大的挑战往往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家属的“观望”。很多家属会想再看看情况,等到了公安机关卷宗完成、检察院起诉书都送达,才想找律师帮忙。这个时候,变动空间所剩无几。

真正想争取缓刑、轻罪或轻判的当事人,要在案件早期就采取行动。早介入不仅可以核查证据,明确角色定位,还能为认罪认罚策略留出余地。一旦进入庭审阶段,程序性机会就大多封闭了。

所以,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别等到“尘埃落定”才行动。在境外窝点归案的案件中,时间往往比证据更紧迫。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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