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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只是走过场?千万别让这个误区毁了你

2025-12-04

我常常听到当事人家属在电话那头带着一丝如释重负的语气说:“叶律师,总算要开庭了,开了庭就有结果了吧?”仿佛法庭的大门一开,法官一敲法槌,一切就会尘埃落定。但作为一名处理过上千件刑案的律师,我必须坦诚地告诉你:如果抱有这种想法,可能会让当事人失去在法庭上争取有利结果的最佳,甚至是最后的机会。

庭审不是走过场,而是最终决战

想象一下,一个足球队经过数月的训练,终于要踢决赛了。主教练却在赛前告诉队员:“你们自己上去踢吧,反正哨一响比赛就结束了。”这听起来很荒谬,对吗?法庭就是刑事案件的最终“赛场”。很多当事人和家属误以为,到了开庭这一步,律师该提交的材料都交了,该说的话也都说过了,剩下的就是等待法官宣判。这种理解,恰恰是把决定命运的决战,当成了无关紧要的过场。

问题的核心在哪?就在于,庭审是动态的、对抗的,充满了变数。法庭上,公诉人会围绕指控事实进行讯问,法官会根据审理情况补充发问。当事人的每一句回答,每一次表情,都可能影响合议庭的判断。我们曾办过一个诈骗案,代理的是第三被告。同案的第一被告,他的律师坚持要做无罪辩护,这本是一个需要极高技巧和充分准备的策略。但开庭时我们发现,第一被告和他的律师显然没有经过任何庭审“预演”。当公诉人连珠炮似地发问时,那位当事人完全被牵着鼻子走,对关键事实和资金流向几乎全部承认。轮到他的律师发问时,场面就变得非常尴尬,因为被告人自己已经把路堵死了。你看,即便律师有再好的辩护策略,如果当事人没有准备,在法庭的紧张气氛下,也很可能事与愿违。

“庭前辅导”,是在排练一场不容有失的演出

那么,什么是真正有效的准备?它绝不是律师简单交代几句“你到时候如实说就行”。专业的庭前辅导,其精细程度不亚于一场重大演出的总排练。首先,我们需要让当事人熟悉法庭的物理环境和庄重氛围,缓解他巨大的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次彻底的“庭审流程预演”。

我们会系统地与当事人一起梳理:公诉人可能会从哪些角度提问,法官关心的重点是什么,针对这些关键问题,当事人应该如何清晰、有利地陈述。我们会演练律师的发问环节,确保提问能引导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这往往不是一次简短的会见就能完成的。上午的两个小时,可能只够梳理完案情,下午或隔天我们还需要第二次、第三次会见,反复推敲、巩固,直到当事人对流程和核心应答了然于胸,能够镇定、清晰地表达。在前面提到的那个诈骗案中,我们代理的当事人选择了认罪认罚,正因有了这样充分的庭前辅导,我们对庭审的每一步都心中有数。最终,案件虽然复杂,审理时间也长,但结果令人欣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而那位准备不足的第一被告,据我们了解,其境遇则要严峻得多。

好的判决结果,是律师、当事人与家属的三方合力

我经常用一个“木桶理论”的比喻来形容刑事辩护:决定案件最终效果的,不是最长的那块木板(比如律师的单兵作战能力),而是最短的那一块。这个“短板”,很多时候就出现在沟通与配合的环节。一个成功的辩护,绝不是律师在法庭上的个人表演。它需要律师的专业设计、当事人的有效执行,以及家属的稳定支持,三者缺一不可。

正因为如此,在我们团队,无论案件大小,但凡确定要开庭,我的第一道指令必然是:“必须做好充分的庭前辅导,必须与当事人和家属确认好开庭的每一个重要细节。”家属的角色至关重要。家属需要理解这个过程,信任律师的专业安排,并协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让他能以最好的状态参与这场至关重要的“排练”。刑事案件的结果,关乎自由乃至生命,它无法承受任何一方的“临场发挥”。只有当我们把工作做在开庭之前,把各种可能性都预演到,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案件的走向,引向我们期望的方向。

所以,当你或你的家人再次觉得“开庭就等于结束”时,请务必重新认识这两个字。开庭,是凝聚了之前所有努力的总攻时刻,而庭前辅导,就是战前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一次沙盘推演。专业的准备,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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