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就是生意没做好,产品质量出了点问题,怎么就说我是犯罪呢?”
这句话,我最近听过不止一次。很多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都带着同样的困惑和焦虑。他们觉得,这顶多算是个民事纠纷,赔钱了事,怎么就和刑事犯罪扯上关系了呢?
我们打个比方。你开了一家面馆,招牌是“特级牛肉面”。有一天,特级牛肉用完了,你用了普通牛肉,但还是按“特级”的价格卖。客人吃了觉得味道不对,找你理论。这,大概率是个商业信誉问题,是纠纷。
但如果,你明知道一批牛肉是过了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你还把它做成面条卖给客人,这就完全是另一个性质了。因为你触碰的,是安全的底线。
你看,这其实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普通的产品瑕疵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本区别。
法律上有一条很明确的界线,规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里。它惩罚的不是简单的“东西不好”,而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
第一,你卖的东西得是“不合格产品”。这个“不合格”不是你觉得,也不是消费者觉得,而是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来衡量的。就像我们经手的一个案子,一家公司生产的净水器滤芯,经过检测,过滤有害物质的效率根本达不到国家标准,无法有效净化水质。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你主观上“明知”。也就是说,你清楚地知道这批产品不合格,但为了利润,你依然把它当作合格产品去销售。这就构成了一种“冒充”行为。商业世界里,信息不对称很常见,但这种利用信息差进行的主观故意的欺骗,就是法律要打击的对象。
“叶律师,就算产品有问题,我卖的也不多啊,总共就那么点钱,也要坐牢吗?”这是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问题。金额,确实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条重要标准。
我们最近就遇到这么一个咨询。一家环保设备公司,销售了那些不合格的滤芯,累计的销售金额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他们以为,只要把成本去掉,利润不高就没事。但他们想错了。
法律的计算方式,和我们做生意的账本,不是一回事。
这条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是看“销售金额”,而不是“利润”或者“非法所得”。也就是说,不管你这笔生意是赚是亏,只要你卖出去的伪劣产品总价值达到了法定的门槛,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个门槛金额并不高。像前面提到的那个滤芯案子,其销售额已经远超这个标准了。
更重要的是,像净水器滤芯这类关系到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法律的要求会更严格。因为它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所以,当你意识到自己的经营行为可能触碰到了这条红线时,慌乱和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们反复强调,第一步是立刻停止相关的销售行为,保全好所有的合同、单据和沟通记录。然后,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
这不是普通的生意纠纷,需要用刑事案件的思路来应对。案子到了哪个程序节点?销售金额的具体核实需要注意什么?有没有可以争取的从宽情节?这些都需要专业的分析和应对。请记住,越是在困境中,越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做好最充分的准备,才有可能去争取那个最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