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一个自称能“办事”的人,语气热情,暗示只需要一笔“打点费”,就能让你拿回一笔本该属于你的赔偿。你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钱转了过去。可没想到,这通电话,却可能把你卷入一场刑事案件,让你彻夜难眠。
我给你打个比方。你的钱包掉在了马路上,有个人捡了起来。他没有立刻还给你,而是对你说:“想拿回钱包可以,你得给我一笔‘辛苦费’。”你急着拿回证件和现金,就给了他这笔钱。现在我问你,你是在感谢他,还是他 在敲诈你?你是在“行贿”他,好让他把本就属于你的东西还给你吗?当然不是。你看,这个道理,和我们今天要谈的案子一模一样。
最近有好几位朋友来找叶律师,情况都类似。他们都因为一些原因,有权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负责理赔的人员却暗示他们,这个流程很慢、很复杂,如果想“快点办”、“顺利办”,就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很多人为了省事,也为了拿回本就应得的钱,就付了。结果,这位理赔人员因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抓了,这些付了钱的朋友,也被牵连进来,担心自己构成了行贿。
我们必须弄清楚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刑法》里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规定,它的成立是需要一个前提的,那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什么叫不正当利益?简单说,就是那些按照规定,你本不该得到的好处。比如,你的理赔材料是伪造的,本该一分钱都拿不到,但你通过给钱,让他违规操作,赔付给了你。这,才叫不正-当利益。可是在这些案子里,那笔保险赔偿金,是你们的“不正当利益”吗?不是。那是你们基于合法的保险合同,本就拥有的合法权益。所以,对方实际上是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了“困难”,让你误以为不给钱就拿不回自己的东西,从而骗取了你的钱财。他给你的,是你本就拥有的东西。你给他的钱,不是换取“不正当利益”的对价,而是你被他欺骗后付出的代价。性质就完全变了。
当办案人员找上门,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慌乱。“我是不是真的犯法了?”“我是不是要承担责任?”然后对方说什么就认什么,只想赶紧把事情了结。但是,请停一下。我们反复强调,面对询问,最重要的是先冷静下来,想清楚事情的本质。你不是要去“认罪”,而是要去“澄清事实”。
所以,你应该怎么说?你应该告诉他们,你是如何被对方一步步引导,让你相信这笔合法的赔偿款需要通过“特殊手段”才能拿到。你应该清晰地说明,你支付那笔钱,并非心甘情愿,而是基于对方制造的错误认知,是为了拿回本就属于自己的钱而被迫付出的成本。你的身份,不是行贿人,而是他这起犯罪中的另一名受害者——你是被他诈骗了钱财。你看,这样一来,你和办案人员就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你的目标,甚至可以是要求他退赃退赔,把你被骗走的钱要回来。
这时候,也许对方的家属会来找你,希望你签署一份“谅解书”。这又该怎么办?你要明白,谅解书是你在刑事案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权利。它代表着你作为受害人,对他的行为表示了原谅,这会直接影响到他的量刑。我们当然不是说要得理不饶人,但你的善意,不能被廉价地利用。对方给你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让你担惊受怕,还骗走了你的钱。所以,除非他退还了你被骗的钱款,并且真诚道歉,否则,这份谅解书,为什么要轻易给出去呢?
很多时候,困住我们的不是案情本身,而是我们对法律的误解和内心的恐惧。当你看不清局势时,很容易就从一个本可以昂首挺胸的受害者,变成一个低头认错的“共犯”。记住,你的目标不是去“投案”,而是去“澄清事实”。法律是保护善意之人的武器,前提是你得先看清自己手中握着的是盾牌,而不是一把错认的匕首。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