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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花骨朵案,四个月刑期真的重吗?

2025-11-24

“律师,我孩子才刚成年,就因为介绍朋友去做了点事,被判了四个月,这合理吗?”这是我经常在咨询中听到的一句话。当孩子面临刑事处罚,做父母的总是既心疼又困惑。

年龄,是量刑的关键分水岭

想象一下,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第一次踏入社会,对法律边界还懵懵懂懂。这时候,一个看似简单的“介绍”行为,就可能改变他的一生。

我们办理的许多案件中,临近十八岁这个时间点往往成为量刑的重要考量。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明确的,但一旦跨过十八岁这条线,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你提到的案件中,当事人年龄临近十八岁,这恰恰是法院在量刑时会反复斟酌的因素。我们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年龄差几个月,判决结果就可能完全不同。

“介绍人次”背后的法律逻辑

有个比喻很贴切:法律就像一把精密的尺子,每一个刻度都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后果。

在介绍类犯罪中,“人次”就是这把尺子上的重要刻度。你提到的情况很典型——一人次和两人次在法律上可能意味着完全不同的性质认定。我们处理这类案件时,会仔细审查每一次介绍的细节:时间、对象、具体行为,这些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认定。如果确实存在多次介绍的情况,即便对象是同一人,也可能被认定为多人次,这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

从轻处罚的空间在哪里

记得有个案子,当事人也是因为类似情况被起诉,但我们发现其中一次介绍的对象并不符合特定身份要求。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出罪”空间。在法律实践中,如果被介绍方不符合特定身份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可以出罪的情形,就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者更轻的处罚。你提到的“从众情节”也很关键,这往往能成为争取从轻处罚的突破口。我们会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属于初犯、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积极退赃,这些都可能成为影响刑期的积极因素。

回到最初的问题:四个月刑期重不重?从法律角度看,这已经是在法定幅度内争取到的相对较轻的结果。但我们理解,对家属来说,孩子失去自由的每一天都是煎熬。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理解法律的底线在哪里,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我们需要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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