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招揽类案件中,“聊手”可能负责回复消息、发布信息、筛选客户、商定价格或发送地点,也可能只是一般客服。刑法不会仅根据内部称呼定罪,必须查明其实际行为、权限范围、掌握的信息和与线下活动的连接程度。
审查时可以沿着一条会话查看:账号由谁控制,话术由谁制作,聊手是否知道服务内容,是否确定人员、时间和地点,是否参与收款、派单或事后结算。单句暧昧表述、自动回复或他人共享账号,都需要结合上下文核实。
如果行为直接促成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的联系,可能涉及介绍行为;如果在具有组织、管理结构的活动中承担招揽、派单等辅助职责,还需审查其是否明知并协助组织。只从事与违法活动没有明确认识的一般技术或客服工作,则不能仅凭岗位归入同一责任。
账号登录、设备信息、后台权限、排班记录、工资提成、订单和转账,可以用于说明人员与行为的关系。统计聊天数量时还要排除重复、无效咨询和未实际促成的记录。账号上的全部消息,也不当然都由同一人发送。
多人案件中,应分别核实入职时间、培训内容、工作时段、实际派单、获利和退出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说明事实和提出辩护,但不得删除后台记录、远程退出账号或要求同事统一说法。本文不对任何具体岗位作预先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