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被指涉嫌诈骗,并不意味着每名员工当然承担相同责任。刑事审查仍要落实到个人:入职时间、岗位权限、实际工作、接触的信息、主观认识、参与程度和获利情况分别是什么。职位名称或者组织架构图只能提供线索,不能替代行为证据。
可以从劳动合同、考勤、培训材料、工作账号、聊天记录、客户沟通、审批权限和绩效规则入手,核对其能否决定交易内容、是否使用虚假话术、是否控制账户或资金、是否知道真实履约情况。对临时任务和他人代操作,也要对应具体时间与设备。
固定工资、正常绩效、项目提成与因违法活动取得的利益,需要结合薪酬制度、发放记录和个人认识判断。公司账户总流水也不能直接分摊给所有员工。涉案金额、个人获利和被害人损失应分别计算,并说明证据来源。
管理人员、同事和客户的陈述可能受各自立场与记忆影响。审查时要看供述是否稳定、细节是否能够与后台日志、录音、合同、转账和交付记录对应。仅凭“大家都知道”或“领导让做”这样的概括,通常还需要进一步查证。
妥善保管拘留通知、劳动与薪酬资料、原始聊天和工作交接记录,按时间整理当事人的岗位变化。不要登录并修改公司账号、删除资料、联系同事统一口径或擅自退赔。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角色以及能否变更强制措施,都应在法定程序中结合全案证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