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一切顺利,证据链完整,法官准备适用速裁程序。可庭审一开场,当事人突然否认全部指控,原本的节奏被打乱,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我曾代理过一个非法经营案,卷宗材料看起来非常清楚,连财务流水都一一对应。法官阅卷后认为事实明确,准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当事人在法庭上突然翻供,说自己“根本没参与”,所有签字都是被逼迫的。
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在于当庭翻供打破了法官对案件的整体判断。法官不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形,但他们仍然会感到不适——因为这意味着需要重新梳理证据链条,甚至可能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法官是人,不是机器。他们每天要处理大量案件,面对反复无常的供述,自然会产生一种情绪:你为什么不能早一点说清楚?如果卷宗没问题,翻供只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
作为检察官,我经常听到这样的问题:“检察官是不是只看有罪证据?”其实不然。我们办案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在证据存在疑点的情况下。
比如,当事人声称自己遭受刑讯逼供。如果是真的,我们必须调取提审录像、体检记录,甚至安排心理评估。这不是为了给谁添麻烦,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
不过,也有一种现实情况:批捕阶段已经决定逮捕,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会尽量避免推翻之前的结论。这并不是说我们不愿意纠错,而是要考虑整个司法流程的连贯性。
我代理的很多当事人,一开始不信任我,后来才慢慢愿意配合。他们往往在庭审前最后一刻才决定翻供,这让我很为难。
我的做法是提前沟通。我会在庭前和法官交流,说明案件中的关键问题,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来搅局的,而是希望推动真相浮出水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迎合法官。相反,我们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只有当我们提供的信息足够扎实、逻辑足够清晰,法官才会真正重视我们的意见。
面对翻供,法官可能会烦躁,检察官可能更谨慎,而我们作为辩护律师,要做的是用专业赢得尊重。
翻供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它提醒我们,每一个案件都不能轻信表面证据,每一次辩护都要回到事实本身。
所以,无论你是当事人还是家属,请记住:如果你决定翻供,一定要想清楚原因,并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说法。否则,你可能不仅得不到理解,反而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