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央视 “3・15” 晚会曝光的啄木鸟家庭维修平台 “套路修” 乱象,将家庭维修行业长期存在的 “小病大修”“无病假修”“虚高收费” 等潜规则推至舆论风口浪尖。据调查,该平台通过高抽成模式(平台抽佣约 60%)倒逼维修工程师虚构故障、虚报价格,形成 “平台吸血 — 师傅欺诈 — 消费者受害” 的恶性循环。例如,成本仅 91 元的塑料电机被包装为 “高端配件”,向消费者收取 659 元维修费,单笔订单平台收入达 628 元;更有维修师傅谎称 “进水阀故障” 以收取额外费用,实则仅需打开水龙头即可解决问题。此类行为不仅存在违法情况,更可能触及诈骗罪、强迫交易罪等刑事犯罪。
3・15 晚会 只打开水龙头 收费 100 元?"维修刺客" 啄木鸟 维修乱象何时 "修"? 央视 财经
本文将以啄木鸟事件为切入点,结合其暴露的行业共性问题,探讨 “套路修 / 套路搬” 行为在刑法中的罪名定性,分析涉事主体的刑事责任划分,并针对辩护难点提出实务思路,为法律从业者及消费者提供参考。
第一,强迫交易罪的定性关键在于,是否侵犯正常的市场商品交易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应当是在公平、自由、平等的原则下,买卖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进行等价有偿的交易活动,但强迫交易的行为人却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第二,强迫交易罪在行为上通常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小路朝受害人孙先生胸部打了一拳,又给了他一个耳光的行为反映出小路在交易行为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符合强迫交易罪客观方面的规定。
家庭维修涉嫌强迫交易罪的一般模式为,以低价承诺吸引客户后,通过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合理高价服务。例如通过滞留现场、言语辱骂、吐口水、短信轰炸等方式制造心理压迫,利用消费者担心隐私泄露或家庭安全的心理迫使其妥协,或直接使用轻微暴力(如围堵、举拳威胁)或破坏财物,迫使消费者支付费用。
李某某等强迫交易案 —— 强迫交易中 “软暴力” 行为的认定
入库编号:2024-03-1-170-001
该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纪某某、徐某某、占某某与代某某等人,通过使用言语恐吓、行为威胁等 “软暴力” 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构成强迫交易罪。案件中,被告人在江西九江、吉安、景德镇、福建三明等多地的菜场及其周边摆摊卖货,通过模糊价格的方式诱惑老弱顾客购买墨鱼,后以高价要求补足差价,对拒绝付款的顾客进行威胁,甚至使用暴力手段。
法院认为,被告人通过使用言语恐吓、行为威胁等 “软暴力” 手段,强迫十名以上的顾客购买商品,其行为属于三人以上有分有合、分工明确的团伙犯罪。通过介绍、诱导受害人购买商品,在购买后又告知受害人标价有误,进而以 “托” 配合形式威胁、恐吓受害人,导致受害人迫于压力、息事宁人想法被迫付款,造成经济损失。该团伙犯罪次数众多,获利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刑事实务,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使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维修人员通过伪造故障、虚报维修项目等手段实施欺诈,例如燃气灶电池帽未取下时,虚构 "需更换点火器" 收取 250 元,使用成本 91 元的塑料电机冒充原厂配件,以 659 元高价销售等,更有甚者,平台加入骗局,通过标准化话术培训强化欺骗效果,制造 "双簧戏":客服配合维修工假意降价,制造优惠假象,直接教授师傅 "无病找病" 技巧,如水龙头调试伪装成复杂维修。
在(2023)沪 0113 刑初 672 号郑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2020 年起至 2022 年 8 月这段时间内,被告任在老家寻找厂家,以每瓶 5 元的价格大量订购自行制作的 “某某管道疏通液”。之后,任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 “某某清洁日用店” 的网店,在该网店中,将这种疏通液标注的售价虚高至每瓶 428 元。
为了营造出产品热销的假象,任组织他人采用一种刷单手段,即先按原价购买商品,然后再暗地里给买家返款,通过这种方式制造出大量虚假的购买记录。
与此同时,任先后招募了管道疏通工被告人王 **、李 **、焦、于 *、郑 ** 等人。这些疏通工在上门为客户提供管道疏通服务的过程中,会以主管道堵塞等理由,故意夸大维修的难度。随后,他们便向客户推荐使用 “某某管道疏通液”,并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客户。有的称该疏通液是在淘宝上以 “实价” 428 元购买的;有的让客户自行在淘宝上搜索同款产品价格;还有的向客户展示之前伪造的虚假购买记录。
实际上,管道疏通工从任 * 处购进这种疏通液的成本仅在 5 至 10 元不等。通过这种欺骗手段,他们骗取了被害人的钱财。最终,经过审理,法院判定郑某等人均构成诈骗罪 。
第一,是否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若仅有口头劝说或价格争议,不构成此罪。
第二,交易价格是否合理。若服务价格与市场价基本一致,则难以认定 “强买强卖”。例如,面筋厂销售价格与其他供应商持平,成为无罪辩护的重要依据。
第三,是否满足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需满足 “情节严重” 要件,如多次强迫、涉案金额大或造成恶劣影响。若仅单次纠纷且金额较小,可主张不构成犯罪。
第四,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维修师傅实施套路维修行为,应关注平台、公司是否存在强制培训与要求,是否存在相应的 KPI 考核,公司是否存在规模化、规范化的套路培训。
第一,排除非法占有目的。可提供维修记录、配件采购凭证等,证明服务真实存在且无虚构故障。
第二,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若争议源于服务质量或价格分歧,而非完全虚构服务,可主张民事纷。例如,维修工未更换零件但实际进行了检测,可能属于民事欺诈而非刑事犯罪
维修师傅在公司、平台高压考核、强制要求下提供套路家庭维修服务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争取降低犯罪作用,减轻刑事责任。
合规的维修平台应当要求通过线上平台对接维修师傅与客户、保存好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并要求维修师傅对服务过程录音录像。同时需公示收费标准、审核员工资质,避免在平台未参与实施强迫交易或诈骗的前提下,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消费者遇纠纷应通过 12315 投诉或集体诉讼维权,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受到威胁或诈骗的,应当及时报案处理。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受近期舆论影响,往往存在不当降低认定标准的情况,对于涉嫌 “套路修 / 套路搬” 的维修师傅、平台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及时进行笔录辅导,避免进一步固定不利证据,争取取保、缓刑等有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