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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中介的“话术”背后,藏着哪些刑事风险?

2025-11-19

“您的征信有点问题,不过没关系,找个朋友做个见证就能贷下来,他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多少急需用钱的人,就是被这样一句看似贴心的话引入了陷阱。

“AB贷”的真相:见证人其实是实际借款人

去年我接触过一个案子,王先生因为生意周转急需资金,找了家贷款中介。中介告诉他,只要找个朋友做“见证人”,就能提高征信评分获得贷款,还再三保证这位朋友“绝对不用还钱”。结果呢?贷款下来后,银行直接向那位“见证人”朋友催收,王先生这才恍然大悟,所谓的“见证人”其实就是实际借款人。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AB贷骗局。不法中介通过精心设计的话术流程,向借款人和见证人灌输错误信息,让双方都陷入“见证人只是帮忙过个账”的假象。实际上,中介虚构了“见证人无需承担还款义务”这一关键事实,隐瞒了见证人才是实际借款人的真相,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高额服务费。

不是所有“欺骗”都构成刑事犯罪

记得有个当事人咨询我,说他明知自己是实际用款人,也清楚朋友要承担还款责任,但中介还是按AB贷模式操作了。这种情况下,由于双方都知晓实际情况,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就很难构成合同诈骗罪。

同样,如果借款人知情而见证人不知情,但借款人最终偿还了贷款,见证人没有遭受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也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办理案件时,经常要面对这类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问题。辩护的关键就在于证明中介行为的目的只是赚取居间费用,而非非法占有对方财物。

AB贷可能触犯的其他罪名

除了合同诈骗罪,AB贷模式还可能涉及多个刑事风险。比如,中介利用不知情的见证人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如果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中介收取的高额服务费,如果被认定为转贷牟利,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标准时,还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

更复杂的是,这些行为往往相互交织。骗取贷款与高利转贷行为,以及合同诈骗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想象竞合,实践中通常从一重罪处理。此外,为了包装客户信用,中介伪造证件印章的行为,也可能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数罪并罚的严重情形

最需要警惕的是,当中介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来招揽业务时,一旦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种行为与合同诈骗罪通常不具有类型化的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同样,如果中介贿赂银行工作人员,也可能构成行贿类犯罪,并与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

面对复杂的法律风险,我们需要冷静分析每个环节的行为性质。刑事辩护不是为违法行为开脱,而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准确的法律评价,让真正构成犯罪的行为受到惩处,让属于民事纠纷的归于民事解决。在这条路上,我们始终与当事人同行,用专业守护公平正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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