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你躺在床上刷着手机,突然跳出一条消息:“点击链接,邂逅你的真爱。”你点进去,却发现是个陌生的直播间。这种场景,你是否也经历过?
我曾接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李在朋友的办公室里工作,每天的任务就是通过各种社交软件发送交友链接。他说自己只是“引流”,没骗人、也没卖东西。
听起来很普通,但你知道吗?这正是很多诈骗案的起点。
想象一下,你被一个温柔的声音吸引,点开链接,进入所谓的“约会平台”。你以为找到了爱情,结果却一步步掉进骗局——先是发红包,再是转账,最后人财两空。
而像小李这样的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成了诈骗链条上的一环。他们以为只是介绍别人去聊天,其实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很多人会问:“我只是转发个链接,又没有骗人,能算犯罪吗?”
这个问题,我经常遇到。答案是:有可能。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里的关键词是“明知”。如果你知道这个链接背后隐藏的是诈骗、色情或洗钱行为,那你就不再是无辜的旁观者,而是帮凶。
举个例子:你认识一个人,他让你帮忙转发一个直播链接,并承诺给你提成。你点开一看,里面全是低俗内容,甚至有诱导用户充值的套路。这时候,你还觉得“只是引流”没什么大不了吗?
前几天,一位女孩来找我咨询,她的男朋友在一家直播公司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引导观众进入一些灰色地带的平台。
她说,男友以前阳光开朗,但现在变得沉默寡言,整天沉迷于“赚钱”的幻觉中。她担心他的未来,更担心这段感情是否还有意义。
我告诉她:一个人的价值观一旦滑坡,很难再找回初心。如果一个人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越来越偏离正轨。
所以,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在从事类似的工作,请劝他及时收手。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风险。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对自我人格的消耗。
你可以选择陪他走一段弯路,但请不要让他走到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这个世界诱惑太多,但真正值得你奋斗的,永远是光明正大的事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