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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1000万,有前科还缓刑期,还能缓刑吗?

2025-11-18

深夜接到电话,电话那头声音颤抖:“叶律师,我弟弟去年刚因为一个案子被判了缓刑,现在又卷进一个串通投标的案子,总金额不小。他这次很配合,认罪认罚,也退了一部分钱,律师说可能判一年。我们全家都睡不着,就想知道,他这种情况,还有没有机会继续缓刑?”

缓刑不是“免死金牌”,但有路可走

我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也是缓刑期间再涉案,家里人都觉得这次肯定要进去了。但我们仔细研究案卷后发现,虽然表面看起来情况不利,但案件中存在几个可以争取的关键点:认罪态度、退赃比例、以及案件本身是否存在单位犯罪的可能。你看,法律从来不是铁板一块,它留有许多可以争取的空间。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核心问题——在已经认罪认罚并部分退赃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地争取缓刑机会。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缓刑期间的再犯罪,确实会让法官格外谨慎。但这绝不意味着毫无机会。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核心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你的家人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两步:认罪认罚和部分退赃,这本身就是积极的悔罪表现。

把“个人犯罪”变成“单位犯罪”

想象一下,如果这个投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公司行为,整个案件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我见过太多案子,一开始被认定为个人犯罪,刑期看起来不可避免,但经过细致工作,最终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当事人获得了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

这就是我们要重点争取的方向。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在责任认定上有本质区别。如果是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会相应减轻,这就为争取缓刑创造了更大的空间。我们需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证明投标行为是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有单位决策程序的相关证据。每多一份支持单位犯罪的证据,缓刑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哪里?

有个当事人曾经问我:“叶律师,法官到底看中什么?”我告诉他,法官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医生,不仅要看病情(犯罪事实),更要看病人的整体状况(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

在这个案子里,除了争取单位犯罪认定外,我们还要着力打造当事人的“安全形象”。这包括:彻底退清剩余违法所得,争取受害单位的谅解,提供证明其平时表现良好的材料,以及一份真诚的悔过书。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做得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法官的内心确信。我们要让法官相信,这个人虽然犯了错,但本质上不是个危险分子,放在社会上不会再危害社会。

回到最初的问题:还有机会适用缓刑吗?我的回答是:机会需要创造,而不是等待。通过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完全有可能改变案件的走向。这十八年来,我见过太多看似“板上钉钉”的案子,最终出现了转机。关键是要找到正确的辩护方向,把每个有利因素都充分挖掘和呈现出来。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它给予每个真心悔过的人重新开始的机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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